关于统计教师各项教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4 11:20

教科研是一个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支撑,也是教师发展的基石。为了充分发挥各项教科研、各项奖励在学校发展中的模范指导作用,根据学校领导的要求现需将各项教科研、各项奖励相关资料在学校教学档案备案。本次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成果年限

本次统计2013年、2014年获得的成果。

二、统计成果范围

1.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包括教材);

3.批准立项或结题的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各类科研课题;

4.获得国家知识产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

5.技能大赛成果及相关照片影像材料;

6.学生获奖成果及相关照片影像材料;

7.上级给予我校或学院的褒奖。

三、统计内容

1.学术论文的统计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与位次、发表刊物名称与刊号(CN号)、期数、字数、所在页码、获奖情况。

2.著作的统计内容包括:著作名称、主编与参编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出版年月、书号(ISBN)、CIP数据、著作字数、获奖情况。

3.科研课题的统计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与成员、立项机关、批准文号与时间、课题编号、拨付经费数额、是否结题、获奖等级。

4.专利的统计内容包括:专利权人姓名、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编号、专利获得时间、获奖情况。

5.技能大赛、学生获奖成果相关照片影像材料。

6. 上级给予我校或学院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