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对策
发布日期:2024-09-09 09:22

一、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强化政策落实落细
       目前,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多个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文件,但尚未系统化,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纵深推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校企合作的氛围尚未形成,我国目前适应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还不够成熟。因此,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各方职能,打通各部门的行政壁垒,细化操作流程,适当放大“放管服”职能,给予双方一定的自由度,让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有更大的创新实践空间,在探索推进过程中允许试错,形成自上而下的推进机制。学校和企业要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合作模式,敢于在政策范围内突破行政壁垒,创新融合机制,形成典型案例,为政府的政策修订提供实证支持,逐步形成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只有上下协调、同向发力才能真正让政策落实落细,惠及产教双方。
二、加强合作机制创新,寻求多方价值认同
       价值认同是不同社会主体形成共同价值追求的基础。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不能单方面强调通过利益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这是短效行为。要真正实现校企双方的合作共赢,就必须从学生、学校、企业多方如何形成价值认同的角度来谋划,要寻找三方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大同心圆。首先应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其次应满足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再次应满足学校内涵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校企双方沉下心来,认真梳理彼此的诉求,集成双方的优势,向着企业高度参与学校学生培养、学校深度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方向努力。在这个过程中,学校要适度让利给企业,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驱力;企业要把教育作为自己应该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与学校共同将关注的核心凝聚于学生身上,通过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让学生不断尝试新技术,获得新技能,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学生对企业的认同感。高职院校要由点到面,不断吸纳优秀企业和行业组织加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阵营,持续扩大“朋友圈”,逐步组建产教联盟,不断开展产教对话,增强产教互动,使政、企、行、校多方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共同关注企业发展和人才供给,共同关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形成高度一致的产教融合价值认同观。
三、对接企业岗位需求,加强职业素质培养
       高职院校要把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地方产业人才作为学校的中心任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着力加强职业素质培养,重点从专业建设、课程构建和教学实施三方面与企业进行深度对接,形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4个保障:一是建立专业设置与退出机制,专业设置与地方主产业要高度契合,学生培养目标要主动对接产业岗位需求,以企业的岗位需求倒逼学校调整专业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二是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相统一,通过引入企业的岗位标准来规范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调整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岗适配;三是合理设置教学过程与环节,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要不断在学校学习和企业实习间进行场景切换,通过真实的工作环境培养自己的岗位适应能力,通过与不同年龄段的员工接触来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四是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围绕学生的全面发展来推进校企合作,加大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班、学徒制等形式的联合培养工作力度,引入企业培训、考核及评价机制,通过企业全方位地介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来提升学生对企业的认同感。
四、发挥校企自身优势,实现产教融合发展
       产业与教育“融而不合”的两张皮问题是影响产教融合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组建产教联盟是实现产教双方融合发展的途径之一。高职院校在开展产教融合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企、行、校多方的资源优势,组建产教协同中心或产教联盟,在此基础上创设校企技术服务中心、职业体验中心、产业学院、大师工作站等分支组织,形成全方位立体交互式的产教融合体系。为了保证产教联盟持续发挥引领作用,要不断完善和优化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形成“院校搭台、企业唱戏”的良好局面。(选自《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