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伊爱焦老师荣获“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
发布日期:2015-06-19 14:56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名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7号),我校伊爱焦副教授被评为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

 

本次教学名师的评选,是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52号)精神,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公示后,确定49名教师为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

伊爱焦是我校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副院长,副教授,工程师,中共党员,学校双师型骨干教师,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负责人。主要从事教学及科研管理工作,主持多项省级课题的研究,发表论文多篇,编写教材多部,曾获得“济南市2013年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以及学校“科研先进个人”称号。2013年,还获得了“山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文:翟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