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7 11:07

 

各二级学院:
为了确保我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寓环境,坚持“以育人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文明意识。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长江
副组长:杨 磊、郑 伟、孙 强、袁延青、翟庆明、赵君利、赵 峰、王乾卿、李 磊、崔光耀
成 员:各二级学院团支部书记,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
二、活动内容
各二级学院学生公寓秩序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四、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学生公寓居住秩序、环境、安全的管理,特别是个人用电安全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强化环保意识和安全用电意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五、活动内容
(一)第一阶段:自查(12月21-24日)
   
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长、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生活,以防火、防人身伤害、防盗等,自觉保护居住环境为重点,对存在违反《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检查并立即做好整改,从而达到本次活动的目标和要求。
1.自查内容
(1)秩序检查
①各二级学院所属宿舍加强对晚归、夜不归宿的同学做好记录。
②是否有学生存在凿“宿舍门”或“爬窗”行为。
③是否有异性闯入宿舍或留宿他人。
(2)安全检查
①宿舍内是否乱拉电线、网线,是否有电插座放在床铺上、电线裸露等不安全现象。
②学生宿舍是否有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点蜡烛、抽烟等现象,是否在宿舍内煮饭、炒菜现象。
③宿舍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以及收藏刀、棍、匕首、酒瓶等管制刀具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④是否存在从楼上往下扔酒瓶或其他物品行为。
(3)环境卫生检查
①是否有从阳台或窗户向外扔垃圾等任何物品。
②宿舍内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③舍区周边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④在自查过程中,学生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
2.自查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确保学生公寓安全稳定。
(2)各二级学院要建立追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3)一经发现学生宿舍存在乱拉电线、电插座放在床铺上、电线裸露等现象,立即现场记录并当场整改。
(4)一经发现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应立即登记并收缴给宿舍管理员并登记。
(5)一经发现学生宿舍放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以及收藏刀、棍、匕首、酒瓶等管制刀具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一律给予收缴处理,并登记存档。
(6)各二级学院于12月27日前将宿舍自查结果交至学生工作处。
(三)第二阶段:检查评比(12月24日)
   
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管理院长和各二级学院团支部书记、保卫处对学生公寓的安全进行检查。
1.检查内容
与排查内容相同。
2.检查方法
抽检,即每个二级学院抽检10间宿舍并按评比标准打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
4.要求
(1)对检查中,表现较好的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宿舍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
(2)凡发现学生宿舍仍有使用热得快大功率电器和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以及收藏刀、棍、匕首、酒瓶等管制刀具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除给予收缴处理外,将违规学生名单交由学生工作处按《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并对违规学生所在的系(部)的相关责任人由各二级学院予以通报批评。
 (二)第三阶段:整改(12月27-31日)
   
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管理院长和各二级学院团支部书记、保卫处和水电班对学生公寓的安全进行逐一整改。
1.重点排查内容
(1)宿舍内是否乱拉电线、电网,是否有电插座放在床铺上、电线裸露等不安全现象。
(2) 学生宿舍是否有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点蜡烛、抽烟等现象,是否在宿舍内煮饭、炒菜现象。
(3)宿舍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以及收藏刀、棍、匕首、酒瓶等管制刀具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2.排查要求
(1)一经发现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大功率电器和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以及收藏刀、棍、匕首、酒瓶等管制刀具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立即给予收缴处理。
(2)对违规使用电器和存放安全隐患物品的学生,一律由学生工作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各二级学院针对学生公寓安全检查结果和开展的相应安全工作,予以总结并报学生工作处。总结上报时间201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