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8-10-18 14:55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以及交往的重要场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公寓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公寓电器使用当为一大重点。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使用下列违规电器:

1、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杯、煮蛋器等烧水做饭电器;

2、电暖器、电热宝、电褥子、电热毯等电暖设备;

3、电吹风、直(卷)发器、电熨斗等加热电器;

4、变压插座、转换器等其他用电设备(现寝室内配备的饮水机除外)。

上述这些用电器是宿舍火灾和触电的主要源头,事故实例非常多,一经发现即刻没收。 

二、严禁私自拆除、私拉乱接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楼内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

 

三、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学生离开寝室或就寝时务必检查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四、学校安全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及学院领导、辅导员老师会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寝室长应率先垂范,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给予举报、监督和阻止。

    宿舍是我家,安全卫生靠大家,切实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休息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必须加强检查力度,给学生们创造一个安全整洁的生活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