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高职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0-03-24 15:45

 

 

 

五年制高职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老师指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联系院、系各部门领导、老师与全院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全院学生参与院系教育和管理事务。在维护学校和学院的整体利益的同时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倡导良好的校风、院风、学风,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并加强同其他学院学生会及学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一章、学生会组织制度

 一、学生会的组织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锻炼自我,根据本院发展的思想协助院系良好的发展,做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协调工作”。

三、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会主席团,在学生会闭会期间各项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履行其职权,学生会主席团由全院各领导老师通过调查并选举,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四、各部部长或负责人候选人经主席团提名,报院里各领导老师讨论决定。各部组成及成员由该部部长或副部长提出报各领导老师审批。

五、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制,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六、学生会主席团可根据工作的需要,经院领导的批准设立或撤销学生会内部有关的部门及其成员。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做出前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必须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决定与调配,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要负责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延的将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主动向上一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个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和工作必须经过主席团允许,主席团申请院领导后在经过允许的情况下才可开展。

 

第二章  各部门工作职责介绍

  学生会下设:

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制订、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工作,经常向院分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各部布置工作,交流情况。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对干部分工明确,督促部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例会工作,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负责学生会的信息工作,完善学生会各项制度,文稿及档案的管理及其他工作,秘书处须在各个部门分配每个部门的秘书协助并获得各个部门的最新信息。

宣传部:为学生会整体形象设计策划,以海报的形式宣传介绍学生会各项大型活动,负责创意和设计,结合时代要求举办各种具有一定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的展览、宣传活动及各种具有纪念意义的宣传活动,浓厚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同学艺术情操。

文艺部:开展各种旨在普及艺术知识,陶冶文化情操的欣赏活动,为本院同学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策划并举办多种文艺娱乐活动,举办迎新晚会、新年晚会等文娱性质的活动,协助本院开展艺术节,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及其他拓展性工作。

生活部:作为突出反映学生会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直接负责与校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为广大同学在宿舍的生活当中提供切实服务,带动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完成宿舍卫生检查,做好意见反映和交流沟通等工作,发挥广大同学的主动性,使更多同学积极参与到校园民主管理当中来。

体育部:通过组织各种娱乐性和竞技性体育比赛,达到增强同学体质、普及体育知识、提高同学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培养同学们的体育意识,做好院里早操的监督工作,起到带头作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纪检部:以纪律检查为主要工作的部门,在院会主席团的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以突击检查课堂纪律、查晚自习情况等为手段的纪律检查活动,以此来维持院内的学习工作纪律,配合领导、老师开展行政、教学活动,是院内维持纪律的保障。

学习部:以浓厚校园学习氛围为宗旨,结合时代特点,举办文化沙龙、辩论赛、演讲比赛、论文比赛等在内的各种学术活动。参与校际学术活动的交流,引导同学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外联部:为本院校园文化活动解决赞助问题,加强外联部成员自身的锻炼,促进与各兄弟院系保持长期友好交往,做好学校与各系()团学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一、考勤和纪律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监督检查,改善学生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会各级干部不得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1、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考勤,考勤记录内容为缺席,迟到,早退,请假等。上述记录统一折算为缺席次数。

2、缺席:不列席应当的会议(活动)且会议(活动)前无有效的假条;会议(活动)进行十五分钟未到者,视为缺席。

3、迟到:未准时列席会议(活动)且会议(活动)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会者,视为迟到。迟到两次按一次无故缺席计。

4、早退:会议(活动)结束前未经负责人同意自行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折算同于迟到。

5、请假:有事确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请假。2次请假按一次无故缺席计,3次请假按两次无故缺席计。

6、请假者必须在会议(活动)开始前将书面请假条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学生会主席团,并由其签字批准,否则无效。

7、假条统一由秘书处收集。

8 全体例会包括部级例会共缺席3次者,直接劝退学生会。

二、 各级会议制度

1、部长例会制度

1 参加会议人员为主席团和各部长。

2 会议由主席主持,若主席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3 会议内容为各部长汇报上周工作总结以及下周工作计划以及研究各项议程。

4 秘书处负责考勤登记和会议记录。

5 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若因故不能出席,需事先请假,并递交书面请假条到秘书处。副主席请假应得主席批准。

2、各部门会议制度

1 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例会次数。

2 参加人员为部门全体成员,会议由部长主持。

3 参加人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若因故不能出席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4 会议内容由秘书处秘书记录并保存。

第四章  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

   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及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作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会成员若违反了校规校纪,除按规定进行处分外,还要撤销其在学生会内的职务,同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

2、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服从党组织和团总支的领导以及院系各个领导老师的指导,时刻心系学生会。若行为与学生会整体利益相违背,或只挂职而不干实事,则直接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3、坚持例会制度,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个人做检讨,严格按照学生会管理制度规范,违反学生会纪律的同学将按照学生会管理制度劝退。

4、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循私舞弊,走后门,则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5、学生会成员对自己部的活动必须按计划进行,对安排给自己的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地完成,有意见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时提出,否则完成不及时或耽误学生会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则本人需作认真检讨,且在例会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再犯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6、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二、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生会档案分类为:会议记录、干部档案、奖惩记录、工作计划预算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四、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开学第一周)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五、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秘书处存档。

六、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六章   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工作证只限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二、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须佩带工作证,若不佩戴工作证将不能执行执勤的权利。

三、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体师生民主监督。

四、工作证需要保存,如有遗失即向秘书处报失。

五、工作证制证时并需加盖“高等技术教育学院”印章方为有效。

六、如学生会成员工作证丢失将由个人在部长或主席团的监督下自行补办,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七章   考核制度

每届学生会结束前进行院里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一、工作积极分子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促进优良的系风、学风。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和参加系各种集体活动。

4、没有受过院、系的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必须具备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院学生会或班中担任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

2、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

3、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和较强的工作魄力和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4、善于团结和联系群众,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期末个人考核,学生会干部及干事在本学期表现突出者,给予学分奖励,并且颁发学生会优秀干部或干事荣誉证书,并存入学生会档案。

 

以上为五年制高职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学生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范下进行。

 

特此

             

 

                                            五年制高职学院

                                                  学生会主席团

                                                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