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29 14:28
为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4月28日在D216召开学院全体老师会议,会议由迟玉霞老师主持,具体内容如下:
1.考试安排一旦确定,监考人员不得擅自调换。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监考,必须提前2天向告知教学秘书,并自行找人代替。
2.监考老师需提前20分钟到D206领取试卷,并履行签字手续。
3.领取试卷后,监考老师两人要同时到达考场,检查考生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安排好座位,并在黑板上写明以下内容:“一、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间;二、本考场应到学生人数xxx人,实到xxx人,缺勤学生的名单;三、请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放在指定位置。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使用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论处;四、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题、答题纸等带出或传出考场;五、两名监考老师的姓名;六、监督电话:0531-87596671。”
4.按学号安排考生座位,并将考生所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物品统一存放在教室课桌或讲台上,仔细核查考生证件。
5.考试期间,监考老师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吸烟、谈笑、阅读书报等。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按照学号排列整齐,详细填写《考场记录表》,主、副监考老师一同将试卷和《考场记录表》上交学院。
7.辅导员老师必须开专题会议传达学院要求:一、学生必须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或者办理缓考的,必须事先由学生所属学院的分管院长、院长逐级签字批准,并报学生处和教务处备案后,方为有效。无故不参加期末考试一律不再安排补考,该学科为零分,没有相应学分,学生处给予其警告处分。二、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在考生名单上签名确认。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将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学生证、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若出现证件丢失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到学院办公室开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及院长签字。
最后,许锐院长强调,所有老师一定严格按照执行考务相关工作,否则按照学校教学事故相关处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