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高职学院关于加强学生纪律管理整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3 08:35

 各班级、各辅导员:

随着冬季严寒天气的到来,近期部分学生出现早晚自习上课迟到现象,为强化学生管理工作服务教学功能,减少学生迟到、旷课等现象,整顿院风院纪,特下发本通知,要求各班级、辅导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整顿重点
学生迟到、旷课、夜不归宿、晚自习出勤及纪律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早自习迟到检查:学院领导每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检查,对值班当天迟到情况进行检查、记录;辅导员每天对本班迟到、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各班班长负责统计本班当天迟到学生名单并于当天下午4:00报给团委王长收老师。当晚晚自习向全班公布该名单。
2、旷课检查:学院领导每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检查,对值班当天上课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任课老师提供当堂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给王长收老师,包括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辅导员每天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各班班长负责统计本班当天旷课学生名单并于当天下午4:00报给团委王长收老师。当晚晚自习向全班公布该名单。
3、晚自习检查:学院领导每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检查,对值班当天晚自习自习情况和大学生论坛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辅导员每天对本班学生晚自习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各班班长负责统计本班当天晚自习未到学生名单,次日8:10报给团委王长收老师。
4、夜不归宿情况以学生处宿舍管理科统计名单为准。
三、检查结果
学院将根据检查结果,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班级和辅导员给予表扬、奖励;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树立典型。
对表现差的个人或集体要给予批评、处分;并在全院通报;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或削减班级评优名额。
四、违纪处罚标准
1、对学生个人:
迟到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旷课累计六课时及以上、夜不归宿三次及以上的视情况分别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同时取消本学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已获得奖助学金的,撤销其所获奖项;被评优的,取消其先进称号;
2、对班级:
有学生迟到累计达到5人次/天;有学生旷课累计达到5节/天;有学生夜不归宿累计达到2人次/天。给予班级通报批评。
有学生迟到累计达到10人次/天;有学生旷课累计达到10节/天;有学生夜不归宿累计达到5人次/天;取消该班本学年评优资格,并给予班级通报批评。
    望各班级、各辅导员高度重视此通知,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做好,为学生的期末考试复习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年制高职学院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