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五年制高职学院的教学秩序,强化学生综合组织测评工作的公平性,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评估评价标准如下:
旷课一节扣5分
迟到一节扣3分
早退一次扣2分
请假一次扣1分
礼貌:见到老师要问候,同学之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尊重他人。根据学生的表现,加或扣1—3分。
态度:态度诚恳与否,加或扣1—3分。
上课:上课时是否认真听讲,是否积极回答问题,加或扣1-3分。上课时不准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扣3—5分。
作业:根据作业是否认真完成加或扣1—5分。
备物:课堂准备不充分,如没带课本,纸,笔等一次扣1—5分。
诚信:根据学生是否诚实,是否遵守承诺,加或扣1—3分。
谦让:谦虚,不骄不躁,根据学生表现加或扣1—3分。
勤奋:学习是否刻苦,积极主动,加或扣1—3分。
环保:保护环境卫生,不随地乱扔垃圾,根据表现加或扣1—3分。
卫生:注意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大方,根据情况加或扣1—3分。
团结:团结同学,根据表现加或扣1—3分。
助人:乐于助人,积极帮助同学,根据表现加或扣1—3分。
行为:在老师面前要谦虚有礼,不得顶撞老师,根据表现加或扣1-3分。
抽烟:在教室或宿舍内抽烟一次扣5—10分。
手机:在教学区教学时间内,使用手机,或手机未调至静音、振动状态扣5—10分。
早操:不参加早操,迟到根据表现加或扣1—5分。
课堂带食物一次扣1—2分,上课吃东西一次3—5分。
课堂睡觉一次扣3分。
考试作弊一次扣10—20分,并按照学校规定予以处分。
请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根据以上条例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未尽事宜,各位老师视情况适当加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