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高职学院关于举办首届“歌咏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2 11:13

 

各班级:
为庆祝第101个五四青年节,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发掘学生的音乐潜力,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学院决定本学期举办我院第一届“歌咏比赛”。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3年5月8日(周三)16:00。
                  2013年5月9日(周四)16:00。
二、活动地点:D5报告厅
三、活动对象:五年制高职学院各班级
四、活动内容:
    1,每班从学院的推荐合唱曲目中选取一个参赛,要求班上学生全部参与(周三比赛)。
    2、每班自出一个合唱曲目参赛,要求班上学生全部参与(周四比赛)。
五、活动要求:
    1、参赛班级需自备伴奏(比赛前一天由各班文艺委员将伴奏交给学生会文艺部)。
    2、合唱班级要统一着装,做到整洁、美观、大方。
    3、合唱班级应统一队形,做到整齐、有序、自然。
    4、合唱班级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5、各班抽签决定比赛顺序(5月6日16:00各班文艺委员到D208参与抽签)。
    6、计分办法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7、合唱班级可以邀请一名老师参与班级合唱(邀请成功可以加1分)
    8、合唱班级可以选出一名队内指挥,站在台前指挥(有指挥的班级可以加1分)。
    六、活动评委:学院行政人员、音乐老师。
七、奖项设置: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八、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队列整齐、有序、有创意。(2分)
    2、着装整齐、统一、大方。(2分)
3、合唱队员精神饱满、动作得体。(2分)
4、声音宏亮、节奏准确、吐字清晰。(3分)
    5、合唱班级入场、退场速度快,秩序好。(1分)
九、活动具体组织安排由院学生会执行。
十、附学院推荐合唱曲目:
     《团结就是力量》、《相亲相爱》、《感恩的心》、《让我们荡起双桨》、《在希望的田野上》、《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春天的故事》。
                                      五年制高职学院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