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31 14:28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我校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的孩子成为我校五年高职学院新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济南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对2017级新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遵守;校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日常操行、安全环保等文明行为习惯的表现。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对学科、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掌握;对必修课及选修课的修习;对常规课堂教学、技能大赛、实习实训的参与和表现。
(三)艺体素养。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体育锻炼习惯等。
(四)职业素养。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正确的职业观、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行为习惯;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在企业的表现;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情况。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企业调研、校内外志愿活动等实践情况,以及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社会适应、沟通交流、团队协作等能力。
第二,评价方式
评价采用客观记录和评议评定两种方式。客观记录包括学习和实习成绩、参加各类活动的获奖情况、专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等;评议评定由辅导员组织全体同学评议,并且征求任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意见。
第三,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每一名学生都建立个人成长记录,记录中以日常写实性记录和学期末自我评定为主。
2.学校评价。以班级为单位,以辅导员为组长,成立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在学期末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和自评情况开展学校评价。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指导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予以核实和筛选。
4.审核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会把评价结果在教室内、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录入平台。每学期末将学生和评价小组签字的客观数据和佐证材料录入平台,这些材料会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年。
6.形成档案。学生毕业学期,形成《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客观记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自我鉴定、综合评语等。
7.查询查阅。学校可按照设定权限在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功能中进行查询。
第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作为推荐学生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敬请您认真阅读并了解本告知书的内容,并予签字确认,同时提供您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学校随时能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五年高职学院
2017年8月22日
本人已收到并详细阅读了该告知书,对其中内容予以确认。
学生姓名:
学生专业:
家庭地址:
家长姓名:(母亲)
(父亲)
家长联系方式:(母亲)
(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