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2-15 08:37
其他语言教指委字[2010]6号、其他语言教学委字[2010]07号
各高职高专开设其他语言类专业(小语种外语)院校系主任、专业主任: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组织全国开设其他语言类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共同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和经验交流,推动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拟于2011年5月初举办第二届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会议主题为专业内涵建设及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主要采取大会主题发言与分组交流的形式进行。为了开好本次研讨会,现开始征集论文,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范围、要求
投稿人员范围:在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英语专业除外)从事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内容范围、字数:论文参考内容见附件一。(可在规定的论文内容参考范围内自行拟定论文题目,论文字数,要求控制在4,000字左右)。
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格式要包括论文的基本要素,即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体:宋体;字号:标题3号字,正文小四号字。论文后请注明作者联系信息,内容至少包括:学校、系、专业名称、职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或邮寄证书。
二、论文投稿截止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3月20日(会议召开前);第二阶段:2011年6月20日(论文评审前)
四、论文评审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由其他语言类教指委、教学委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其他语言类教指委、教学委负责向核心期刊推荐发表。若论文数量、质量均能达到一定标准,将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负责正式出版论文集。
请各高职高专院校在接到本通知后,组织其他语言类专业(除英语之外的其他所有外语语种)的教师积极投稿,参与论文评选。会议召开前(2011年4月初),教学委员会将下发详细会议通知,届时请各院校其他语言类专业负责人和论文作者光临会议。
五、申请会员单位的相关事宜
填写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理事推荐表的各高职高专院校均为团体会员单位,各会员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理事,届时会向各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理事颁发理事证书。申请会员单位的院校请填写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理事推荐表,见附表二。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高职高专其他语言类专业教学委员会
2010年11月26日
相关事宜联系电话: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 周老师:0574-86891260。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务语言系 崔老师:0411-8214002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