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八届(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
发布日期:2022-04-13 20:53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第八届(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水平与业务实践能力,加强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科研工作服务人社中心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八届(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均可申报。
二、提交要求
1.提交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论文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超星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2.提交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著作原件一本及1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3.提交调研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
4.提交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扫描件等。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请认真填写《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著作类申报材料需提交著作原件一本(可邮寄),其他类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文档(发邮箱)即可。各申报材料需附100字内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回。
三、成果评选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设立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四、有关事项
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繁荣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发动,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组织好本区域、本系统的成果报送工作。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成果也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送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孙倩,张杰
电  话:0531-51787587,51787586
邮  箱:sqrst@shandong.cn
地  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901室(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邮政编码:250014)
 
附件:1.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
      2.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附件1.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docx
附件2.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docx
 
 
 
附件1                                                  
 
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
 
1.参评成果须为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虽未出版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等;经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也可参加评审。
2.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批示时间或成果鉴定书通过鉴定的时间为准,或以全部完成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
3.论文或调研报告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的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
4.通过鉴定的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5.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参评,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译文或详细的中文概要;翻译论著需同时上报外文原件。
6.申报者人事关系原则上需在山东。同一作者仅限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是第一作者的,还可另申报一项成果,合计不超过两项。
7.著作由作者或主编申报,姓名及发表或出版时间均以版权页为准。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不能以著作节选章节具名申报。
8.合作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如果合作者(不含外省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的,可以申报。
9.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在未完整出齐的情况下,不受理单册申报。多卷本著作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10.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申报;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如果丛书有共同主编而分册作者不同,既可以丛书名义申报,也可以单册申报,二者选其一,但不得重复申报。
11.中央驻鲁单位的科研成果可以参评。与中央有关部门或外省合作项目,其中我省人员为负责人的研究项目成果可以申报;我省人员为第一主编的著作,或多卷本中我省作者的单册著作,可以申报。
12.课题(项目)成果可以用阶段性成果申报,也可以用整个课题申报,二者选其一。
13.论文集类成果参评,其中的单篇论文不得再单独申报。
14.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15.公文、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不受理申报参评。
16.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内不受理申报参评。
17.知识产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不能申报。
18.在增刊上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评。
 
 
 
附件2
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
A.成果概况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论文、著作、课题项目、调研报告)  
发表、出版、结项、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成果字数  
成果已获奖情况(学校级、市县级、厅局级、省部级、国家级等,若无则不填)  
论文类成果请填写
期刊名称   刊物级别(普刊、中文核心、CSSCI)     
著作类成果请填写:
出版单位   书号(ISBN)  
课题(项目)类请填写:
立项、结项单位   课题项目级别(学校级、市县级、厅局级、省部级、国家级)  
调研报告类请填写:
调研组织单位   报告批示情况(如有,请填明何时获得何级领导批示或采用)  
B.集体成果项(单位集体完成或者三人以上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填写此项)
集体作者名称
(单位具名或前三位主要贡献者,多列无效)
 
联系人姓名   手机   工作单位
(全称)
 
联系地址
(用于邮寄获奖通报)
 
  邮箱  
C.个人成果项(个人单独完成或者三人以内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填写此项)
第一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第二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第三作者   工作单位
(全称)
  职务、职称  
联 系 人   手 机   邮箱  
联系地址
(用于邮寄获奖通报)
 
D.成果内容提要(500字内)
内容提要:(括号内的文字为填报说明,请在正式填表时自行删除,本处应填写:说明该项成果的主要内容、创新之处、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
 
 
 
 
 
 
 
 
 
 
 
 
 
 
 
 
 
 
 
 
 
 
 
 
 
                                     
 
 
本表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最新文件”栏本通知内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