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7 16:5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成果的使用和推广,更好地促进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实践活动,推动全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决定开展2010-2011年度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成果形式
    (一)对象: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单位中从事研究、管理、教育、培训、咨询、信息、技术、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成果形式: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近两年内撰写的职工教育和职业教育论文、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研究课题、教材(教案)、专(编)著及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
    二、参评成果要求
    科研成果要紧密结合工作需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要注重创新。深入开展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带有宏观、方向性的研究,提出具有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教育培训思路、建议;要积极探索职工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形式,注重吸收和借鉴国外职工教育培训的新理念,形式要多种多样。
    (一)论文:紧紧围绕当前职工(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论文,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谨;语言简练,通俗易懂。论文附摘要,注明参考文献。
    (二)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研究课题:选题要有前瞻性,内容充实,逻辑清晰,围绕职工(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系统、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做到调查对象明确,数据准确,分析有理有据,文字言简意赅,结论、建议科学有效。
    (三)教材、教案、讲义、课件及著作:主体内容要反映企业培训、职工教育等工作,书号、版号、主编等项内容标注齐全;教学课件画面清晰,配有语言解说,并附含作者姓名、课件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文字说明;未公开出版的教材、教案、讲义、课件等要有单位推荐说明,突出在职工教育培训中的应用及推广价值。
    三、评审
    评审工作由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选。优秀科研成果设一、二、三等奖项,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励证书。该证书可作为任职资格、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工作突出的单位将获得优秀科研单位称号,协会将以文件、证书形式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协会将从获奖成果中选取部分优秀成果向中国成协、中国职协及省社科联等单位推荐,参加有关评选活动。获奖信息将同时在山东省职工教育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
    四、评审费用
    论文评审费150元;教材(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研究课题、专题报告、专(编)著和期刊评审费260元。评审费用请通过银行或邮局汇至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汇款请注明“成果评选”)。
    五、报送方法、时间及要求
    1.每篇成果一式四份,《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协会邮箱。
    2.文稿统一用word文档排版,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标题用黑体二号,A4纸打印并注明页码。
    3.成果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秘书处,相关表格可登陆山东省职工教育办公室网站下载。
    单    位: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371618000018000407849
    汇款地址:济南市共青团路石棚街8号
    邮    编:250012
    联 系 人:晁江丽 张 军 王粤海 
    电    话:(0531)86109138  86109136  89990115
    E-mail:sdzx11@126.com
    网址:    附件:
2011年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