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科研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1 09:00

 

各院系、处室及广大教师:
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评估所《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和我校评建办公室《关于评建工作中部分问题的解释说明》、《学校评估项目任务分解一览表》的有关规定,科研处需要收集相关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前,材料收集工作已接近尾声,请相关部门及广大教师协助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一、教师科研成果简介
凡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请提供近期一寸个人照片1张(电子版)、个人科研成果简介1份(电子版)。个人科研成果简介主要包括:发表论文数量及题目;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数量、名称、年份、级别;著作名称、出版社和出版年月。若科研成果获奖的,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和证书照片1张(电子版)。请各部门科研联络员收齐资料后,统一报送科研处。教师的其他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政治面貌、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请人力资源部协助提供。
二、教师、学生获奖证书
教师、学生参加各类教学、职业技能比赛获奖的,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证书照片1张(电子版)。各类教学比赛的资料请教务处协助提供,各类职业技能比赛的材料请实训中心协助提供。
三、学生发明专利证书
我校学生历年来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和电子版照片1张,并附1份电子版学生个人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级、专业)。此项资料请就业与创业中心协助提供。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电子版照片要真实清晰,拍摄相机的像素不低于500万像素。
2.所有资料务必于2011年4月23日前整理完毕,科研处将安排专人到相关部门予以收取。
 
 
 
科研处
201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