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11 10:36
山圣财院科字〔2011〕16号
各二级学院、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为总结近些年来企校合作的工作经验,继续深入扎实做好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工作,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拟于2011年11月下旬召开全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工作会议,并评选表彰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各二级学院、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均可推荐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2名,同时推荐企校共建专业先进企业1家、企业先进个人1-2名。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择优选出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报送省经信委职教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
1.工作总结。各部门要重点围绕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是在推动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工作中的主要业绩、做法和经验教训;二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做好企校合作工作的主要思路、措施及建议。
2.填写表格。申报先进的单位,须填写《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先进单位典型书面材料(3000字以内);申报先进个人的,须填写《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
各部门企校合作培养人才的工作总结、先进单位典型材料、先进申报表书面材料(均一式两份)于2011年11月17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以下邮箱:shkyc2010@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科研处咨询。联系人:孙秀妮; 电话:18954190716;0531-87596618。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科 研 处
2011年1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