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教育部“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9 08:57

 

山圣财院科字〔2012〕05号
 
各院系、处室:
为充分展示近两年来高校德育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深入交流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工作经验,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凝聚和激励高校德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队伍,进一步推动我国高校德育创新发展,教育部社科中心将于近期举办2012年度“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我校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
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授予证书,并给予奖励。
二、申报范围
每个部门限报一项。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择优选拨5项报送教育部社科中心。请各部门按照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可为个人,也可为由若干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但须指定一位牵头人(合作研究成果必须为第一署名人),每人或每小组限报一项。
2.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可为学术专著、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包括工作成果)三类,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2012年3月1日,具体要求如下: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单独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单独申报。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独立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申报。
5)以工作成果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报告,须围绕当前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形成经验性、规律性研究成果。
四、申报材料
    每项成果需提交《申报评审表》4份,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4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档1份(学术专著类成果除《申报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可以只提交纸质材料)。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须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程序
1.各部门对本单位《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办法的规定;(4)《申报评审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内容是否准确、客观,表达是否准确、规范。
    2.各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shkyc2010@126.com。
联系人:孙秀妮;电话:18954190716;0531-87596618。
 
附件:“2012年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评选申报评审表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科技处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