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8-22 16:43
山圣财院科字〔2012〕15号
各院系、处室:
根据《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济南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济南软科学研究会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或被有关单位采纳应用的,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正式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均可申报(凡不属于软科学的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不受理申报)。已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软科学成果不再申报。对以往有争议或因其他情况暂缓评审的软科学成果,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出具证明材料的也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一律为A4开本竖装,申报书与附件合装成册,附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两部分。申报书电子文档见附件1,同时报送两套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相同的申报书),并由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签章。其中,一套为完整原始材料(包括完整研究成果、科技成果鉴定书、应用证明及其它证明等)。对研究成果必须单独写出内容摘要(指核心内容)并形成电子文档,字数不超1000字,同时一式二份,作为附件与申报书合装成册。
各成果完成单位将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推荐。
申报的所有材料应审核准确,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申报成果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所属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团体单位会员成员负责本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个人会员申报的成果提交所在地政府科技局统一审核推荐;各单位申报多项时要分类汇总成表(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文档与书面表格各一份。
推荐部门和单位要按申报条件要求严格审查把关,保证申报成果质量,实事求是的填写推荐意见。
四、申报时间:因等待山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成果奖的评审结果,由原定于 2012年3月1日至7月31日的申报时间顺延至2012年8月28日。
五、关于交纳会费问题: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应该缴纳会费的,鉴于研究会对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采取自愿缴纳会费的办法,所以今年成果申报、评审、奖励仍然不收费。
六、稿件申报后,申报的稿件不再退回,请作者保留原稿。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科技处咨询。联系人:孙秀妮;电话:18954190716;0531-87596618。
科技处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