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次山东省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6 09:09

 

山圣财院科字〔2012〕27号
 
各院系、处室:
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山东省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鲁高会字[2012]2号),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论文、专著的原则、基本条件和范围
    参评论文、专著的原则、基本条件和范围参见《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办法》(附件1,简称《评选办法》)。
    二、填写申报表
    各申报项目须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附件2,简称《申报表》)。
    三、推荐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各部门推荐材料上报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前,需上报《申报表》纸质件各一式9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原件作为学会学术资料留存,不再退回),申报表电子版请发至shkyc2010@126.com邮箱。
    四、项目评审工作
    山东省高教学会将组织专家于2012年12月30日前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获优项目中遴选出优胜者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评选与表彰活动。
    五、评审费
参加申报评选项目需交纳评审费每项100元。由山东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出具正规发票。
六、联系人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科技处咨询。联系人:孙秀妮;电话: 0531-87596618。
 
   附件:
  
1.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办法
   
2.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
  
科技处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