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教联合体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理路
依据新质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从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个层面分析产教联合体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理路。
(一)塑造新素质劳动者
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最为积极、活跃和能动的要素,其知识、技能、素质和经验直接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提升劳动者技能,培育新素质人才队伍,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性条件。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认为,教育、培训等投资于自身而形成的生产能力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因素。人才培养是致力于产教联合体建设的“主旋律”,相关政策均对此作出强调,如《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强调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要“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明确规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产业学院建设的七大任务之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人才培养取得突破”作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五大条件之一。
产教联合体作为一个由多个主体型构而成的复杂性教育组织,集学历教育、技术研发、技能培训、生产服务为一体,拥有富集的产教资源。它不仅能够依托自身系统内的普通本科高校,使中(高)职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就读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提升学历层次和综合素养,还能够基于“生产实训-顶岗实习”,提供实战化、规范化和规模化的教学设施与场所,进行高新机械制造技术、新能源技术、材料技术、数字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传授,使学生向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发展。由此,产教联合体所培养的不再是传统的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的普通技术工人,而是在知识、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得以拓展延伸和提高,能够灵活应用和掌握新兴技术和工具的新素质劳动者,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核心推动力。
(二)催生新型劳动对象
劳动对象作为生产力结构中的客体性要素,是被劳动者加工和改造的物质资料,本质上是改变了物质的具体表现形态。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等”;另一类是“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瀑布、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劳动对象既包含土地、原料、能源等实体形态物品,也包含数据、信息、算法、服务等非实体形态的物品。当前,产教联合体建设往往聚焦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例如,首批50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以智能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包括人工智能、健康医药、大数据、光伏等。《通知》明确规定,市域产教联合体所依托的产业园区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为核心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产教联合体的助力下,生产活动的范围、深度得以不断扩展和加深,新产业模式和新业态也不断呈现。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迭代升级催生出数据、信息、知识等无形劳动对象,同时也突破了传统生产活动的地域限制,彰显信息化、开放性、拓展性等特征,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可能性。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技术的创新变革,开发出新型资源,引发产业变革,丰富了劳动对象的种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新原料”。
(三)拓展劳动资料领域
“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生产力的发展受科学技术的驱动。劳动资料领域的拓展关键在于科技创新,它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核心变量,是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培育的“牛鼻子”。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并将其置于2024年九项重点任务之首。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具有产业变革、模式塑造、动能提升、资源整合、生态优化、风险防护等多种功能,在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彰显,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
科技创新是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基本任务,如《指南》指出要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知》强调要“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有效服务产业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大力推进的以产教融合型企业、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代表的产教联合体,更为突显了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和引擎作用。产教联合体的科技创新,带来了劳动工具的革命性改进,拓展了劳动资料领域,更有助于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产教联合体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路径
产教联合体作为产教融合的一种新型组织形态,具有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和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多种功能,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一环。要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发展态势,积极对接新产业、新动能,发挥产教联合体的多元协同优势,为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支撑。
(一)健全保障制度
制度是一种合法性的行动规则复合体,或者更为规范地说,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涉及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构造了人们在这些领域交换的激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作为“帮助之手”(Helping Hand)的制度是共生环境的隐喻元素,在产教联合体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是协调多元主体利益分配、产生协同能量的关键性工具。其不仅能够为产教联合体发展明晰方向,而且充分释放的政策红利能够为相关利益主体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明晰它们的责权利边界。一方面,完善技术转让、专利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体系,健全多层次、全面性、综合性的产学研融合制度,加快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产教联合体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协同创新环境。另一方面,针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产教联合体项目制,重点建设一批以科技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新质”产教联合体。如2022年,教育部颁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强调要致力于“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示范性能源学院”,就是很好的举措。
(二)树立新质人才观
产教联合体作为将政府、学校、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个利益相关者联合起来,凝聚各种资源,形成各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组织形态,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培养什么人”,即要树立什么样的人才观。新质生产力作为一种先进生产力质态,特点是创新,关键是提质增效,目标是高质量发展,对劳动者这一生产力关键要素提出了全方位要求,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具备以下四种基本能力。一是学习力。能够持续不断地学习和心态成长,重新认识和改造外部世界,建立适应科技变革和产业转型的新的知能体系。二是创新力。能够突破已有知识和技能界限以及思维定势,形成新的认知框架和实践策略,创新性地提出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带来新问题的思路、方案。三是人机协同力。不仅能够使用技术,而且以人为主导、机器辅助决策、人与机器配合联动,从而决策速度更快、决策数据更准确、资源分配更优化。四是统筹力。能够对生产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做好风险控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掌握全局的洞察力;能够与不同专业、文化背景的个体或团队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产教联合体要以此作为人才培养的目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培养新素质劳动者。
(三)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
当前,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核心主体,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33 278亿元,其中企业投入为23 878.6亿元,占比提升至77.6%,对研发投入增长的贡献高达84.0%[28]。企业作为重要办学主体是产教联合体高质量发展的逻辑遵循,不仅能够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而且有助于推进产业创新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企业先导能力提升引致国家科技先导能力形成,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发挥企业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一体两翼”架构中的重要“一翼”,其目标设置、建设任务、运行机制等各个环节均以行业企业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彰显了行业企业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应鼓励央企、中国500强企业等在行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作为发起单位,跨区域整合政、产、学、研协同共建,构建产教融合创新生态系统,以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和行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强化组合式激励。除了给予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将政策红利完整足额落实到企业之外,还应当健全成本分担等规范化、常规化的激励制度,在校企联合办学过程中挖掘内在激励因素,完善利益分配,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积极性。
(四)注重与国家重点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落脚点和方向是发展新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多为重点产业,是以核心技术为基础,以重大发展需求为导向,对人民生产生活有着巨大影响的先导性产业,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全局带动和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23年9月,相关企业总数已突破200万家。其中,“生物产业、相关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数量占比最多,分别为25%、19%和17%”。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目标比重超过17%。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所要建设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内容。
产教联合体建设应在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大逻辑中找准新方位,树立与国家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大教育观,以服务国家重点产业发展为基础,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微观层面上讲,立足新质生产力所需产业形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突破口,通过在专业群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员工培训、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与合作,密切结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
(五)推进实体化运行
实体化意指将事物转化为实体的特定状态,是校企合作办学的高阶形式,也是我国致力于推进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努力方向[34]。如《指南》将产业学院定位为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和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通知》要求市域产教联合体组织治理机制完备,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
为进一步破解产教联合体“集”而不“团”、产教“融而不深”的难题,更好地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需要基于教育逻辑、人才培养逻辑和产业发展逻辑,进一步推进实体化运行。一方面,以独立法人的形式运行。应改变以往松散型联合体形式,注重赋权增能,通过立法手段确立产教联合体的法人地位属性,完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结构,以产权为纽带融通各参与主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使其产权清晰、制衡有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行业、企业与学校四方协同的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以非法人的形式运行。产教联合体作为非法人团体,遵照组织关系产生与发展的社会规律以及法律规范要求运行。具体要求如下:要有实体,即符合实际的组织结构设计;要有实权,即发挥实效的权力主导机制;要有实责,即约束有力的职责分工体系;要有实利,即持续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要有实策,即激励有效的政策制度保障。(节选自《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