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
发布日期:2023-03-14 09:56

      一、 学生何时注册?如何注册?
      答: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缴齐本学年应缴费用。学校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正式获得学籍并注册;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年级以上学生须按校历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每学年秋学期开学时缴齐本学年应缴费用,缴费后方予注册。
      二、退学、休学等手续怎样办理?
      答:学生退学或者休学,可找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写退学申请书,领取并填写退学申请表或者休学申请表。由辅导员带领学生按照学籍异动表上的流程进行操作;因病休退学的,需要提供医院病历或者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最终,将纸质版学籍异动材料交至学籍科。
      三、学生应该休学期间是否可以留住学校?
      答:学生休学期间不得留住学校,不得参加学校活动或在校学习。学生若发生意外事故或侵权事件,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后应该如何申请复学?
      答: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者,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复学。因病康复复学的,务必要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示康复证明材料,特别是肺结核等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必须有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学生可以参加集体活动,不会造成传染的证明。
      如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由学院上报,学校予以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