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评阅、登分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08-01-13 22:21

考试是高校教学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它不仅是考察学生知识与能力的主要方法,更是评价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为加强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考试工作的每个环节,现对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等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规定,请各位命题和评卷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命题

1、考试命题务必以教学大纲为主要依据,考试内容应反映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深度和广度,适当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着重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发挥考试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引导作用。基础部分,主要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覆盖面要宽,占70分左右;综合部分,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占20分左右;提高部分,要有相当的深度与难度,主要考察学生的创造能力,占10分左右,所命试题力求题意清晰、准确,计算题给予的条件应充分、完整。

2、题型:各院应结合专业及学科特点,设置多样化的题型,全面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为了切实提高学生的英语听力水平,此次期末英语考试均有听力测试,占15分。

3、命题时,每学期每门课程提供2套(A、B)难易程度相当的试题(本专业同一年级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任课的,由院长指定一名教师命题),其题目重复率不得超过30%,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连同过去每门课所命试题,每一门专业必修课必须建立至少10套试题的试题库,今后考试从试题库中随机抽题。

4、试题须用教务处制的统一期末考试模板(学院教学秘书处),并按命题打印规范打印。选择题选项一律用A、B、C、D、E等,填空题在空白处标①、②……等,各题后一律不留空行。

5、考试前,任课教师可对学生进行辅导,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暗示考试重点,不得限定、缩小复习范围、指重点、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如果发现将按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试卷的评阅、登分

1、为保证评卷过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评阅试卷一律用红色笔,做到评判准确,得分有据,不得随意提高试卷分值、扣分或加分。
评阅程序如下:

①每题都要给出分数,不得打“√”“×”,只得正分,不得负分,将每题得分写在题首左侧,简答题、论述题还应在题中给出得分点。

②各大题分数允许保留一位小数,总分应四舍五入,最后该门课程总分数为整数。

2、试卷评阅结束后,由评卷教师将成绩登记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上,登记成绩用蓝黑色笔书写(不及格成绩用红色笔书写),而且必须由登分教师签名,有改动的地方也要签名,成绩登记表上其他相关内容要按事实进行填写。

3、试卷评阅、登分完成后,教师要如实填写试卷分析表的相关内容,然后将试卷装入原试卷袋内。

4、评卷教师应在阅卷结束后将《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试卷分析表、试卷袋当面交给院教学秘书。

三、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为减轻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请出卷教师按照命题规定和格式报送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的电子版至学院教学秘书处(公共课交教务处)。

2、为防止学生期末考试丢失,期末考试试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当场装订,教师评卷和登分时请不要拆开装订线,由此带来工作上的麻烦请各位评卷教师见谅。

以上规定请各位教师严格遵守,谢谢合作。

教务处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