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机房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9-11-21 10: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计算机机房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我校计算机机房的管理水平,能长久、有效、充分地发挥和利用学校现有的计算机资源,延长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为保证计算机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让教师、学生能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机房管理人员和需要进入机房操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涉及机房的所有电脑设备及附属物品。
                           第二章  机房管理员职责
第四条 机房管理员职责:
1、对机房设备及外设的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检查上机期间的学生使用情况,对违反上机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3、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机器正常运行率在90%以上。
4、机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配制。
5、对所更换的耗材做到详细记录,并做到账物一致。
6、负责电脑机房设备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
7、安排上机课程表,并做好上机课程的调、停、补、加工作。
8、安装教学所需的系统、软件,并进行维护。
                         第三章 机房安排
第五条 每学期开始前一周,各院(部)需将本学期上机课程上交设备科,设备科依据各院(部)上交的上机课程表进行排课,开学第一周之后各院(部)上报上机课程的将视为加课,设备科将根据机房现有情况进行安排,若无空闲机房由各院(部)自行调整上课时间。
第六条 为合理安排上机课程,各院教学秘书应合理安排本院的上机课程,如果某一时间段机房安排不开,设备科有权进行统一安排。
第七条 教学秘书在提供上机课程的同时,必须对每次上机的教师提供至少两个上机时间段,以方便排课。
第八条 在正常的上机过程中,如果有加课、补课的班级,若机房条件允许由教学秘书到设备科填写申请表,并向设备科进行申请。
                       第四章 机房管理
第九条 学生上机管理
1、学生上机时,应集中就坐,不能在就坐集中区域产生空机位。班委应配合教师监督实施。
2、上课前十分钟班委需进入机房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在设备检查情况表中详细填写,上课后十分钟将表送至设备科办公室,如不按规定填写造成的后果由班级负责。
3、学生上机期间,须保持机房安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离开机房,需要离开机房的学生必须经由任课教师的批准。
4、学生进入机房上机,不得携带任何食品,饮料等进入机房,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发现后,任课教师与管理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不接受批评教育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教师有权利请该学生离开机房。对于态度恶劣的学生,将交由学生管理部门,依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学生在机房上机,禁止玩游戏、看电影、聊QQ,严禁利用网络进行黑客行为,禁止使用耳机,手机充电器等外设,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
6、不准随意改变机房的设备位置或增、删计算机软件、硬件,
7、非本班级上机时间,不得逗留机房上机,对于利用课余时间擅自进入机房上机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为营造良好的上机环境,各班级必须做好“文明上机”工作,在每学期伊始各班委,需将本班上机的值日表送交设备科,且每组应标明组长及联系方式,班委应在每次上课前到机房办公室签写卫生表以示监督。
9、学生上机结束后,使机器保持开机状态并停留在桌面,并由设备人员将对机房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关机。必须将桌面、地面垃圾清理干净,电脑凳放回电脑桌下并摆放整齐,打扫完机房卫生,方可离开机房。
第十条 各院(部)使用管理
1、每学期结课前一周各院需把下学期新增软件或更新软件上报设备科,若出现多个院(部)提供的同一软件版本号不同,届时设备科将以此软件的最高版本为优先原则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毕后各院(部)教学秘书或者教研室成员应到设备科进行试用。
2、上课软件进行安装后,若出现正常上课期间有变动或加装新教学软件的,需自行安装,设备科对此将不再进行安排。
3、每学期各学院申请机房,设备科将参照本课程的上机需求来安排机房。
4、机房软件安装完毕后,如电脑装有本课程所需软件及相应操作环境,该院(部)应积极接受,不得随意变更机房。
5、由于教学资源有限、机房设备利用率极高,设备难免出现故障,设备科有权对在该机房上课的班级地点做临时调整。
6、设备科将依据各院(部)最初上报的上机人数编排机房,因此需各院(部)认真填写上课人数并核对无误后报设备科,中途出现班级人数变动(增加),设备科根据机房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安排。
7、机房内的调、停课均按照学校下发的《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调、停、补、加课规定》来严格执行。
8、所有补课要求均按照以正常上课为主,有空闲机房方可补课为原则。
9、为能使多个班级同时上机,上课人数不超过所用机房机器数量的110%原则上不再安排机房。
第十一条 任课教师使用管理
1、任课教师有责任要求学生爱护机房所有设备,积极配合管理人员保证设备完好和安全。对发现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应立即给予批评教育。
2、上课期间如需开通网络的班级,必须由该班任课教师填写机房开通网络备查表,并填写具体的上网时间段、开通网络的具体教学内容等,方可开通网络。
3、如果任课教师使用机房投影机,需到机房管理办公室(D311)领取投影机遥控并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各部门使用管理
1、凡需用机房进行上机考试培训的,各部门应提前一周通知设备科,并填写机房使用申请表。
2、凡借用设备科设备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并保证设备科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 赔偿及处罚
第十三条 学生上机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造成设备损失、损坏,经查实能确定行为人的,将由肇事者按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机房设备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并由设备科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或惯犯的学生应写出书面检查交设备科,并由学生管理部门给予处分。若无法落实事故责任人的,由上课班级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对于盗窃机房设备设施或者造成机房设备设施重大损失的将交由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对实验上机结束后未按规定打扫卫生的班级,由实验设备科相关负责老师对所涉及的班级的班长提出批评,并由该班学生在公休时间做好此项工作。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机房使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班级,情节轻微的由设备科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由设备科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期班级各种评比资格,取消省级优秀班干部评比资格。
第十七条 对于各院(部)私自调换机房,造成的事故,将依据《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处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任课教师不进行指导或脱离教学岗位的依据《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对申请使用机房的部门,不按规定使用者,将由设备科上报学校,由学校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各部门借用的设备不按规定时间归还或造成设备无法使用的,将有设备科上报学校,由学校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所负责区域内的机房钥匙和办公室钥匙不得转借于他人,若发现违反者将追究其责任;对造成的设备损失将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接受学校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二十四小时内不上课的机房,机房管理人员应检查设备的安全及运行情况,若由自身原因没有做到及时全面地检查,出现问题后不能确定具体时间,由所负责区域设备的人员承担损失,同时接受学校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设备科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机房设备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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