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一体化办学成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发布日期:2011-10-29 11:19

职业教育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校企合作是决定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性因素。我国职业教育比较重视校企合作,曾引进北美的合作教育、德国的双元制、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等先进理念和做法,但由于国情差异,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校企深度合作问题。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水平较低已成为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如何破解校企深度合作的难题?近年来,职教界进行了积极探索,出现了校中厂、厂中校、职教集团、办学共同体等校企深度合作的一体化办学形式。校企一体化办学是产业发展、市场机制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发挥作用的产物,它破解了校企深度合作的难题,提高了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的良性互动,代表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产业发展水平决定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也决定校企合作的形态。纵观世界职业教育发展史,在传统手工业时期,职业技能培训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在大工业时期,传统学徒方式已不适应大规模培养人才的需要,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应运而生;在知识经济时代,现代产业发展对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生产一线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只有工学交替的校企合作教育形式,才能适应培养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的要求。这样,校企一体化办学就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校企一体化办学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各利益相关者长期博弈、合力推动的结果。政府、行业、企业是校企合作中的重要利益相关者。政府以社会公益为目标,在总体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政策、财政、金融、法律等手段,调动行业、企业、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以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的投入。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动因来自于对行业技术和人才发展的关注,参与办学的程度受到行业自身组织化程度的影响,行业发展越成熟,指导、协调、监督的功能越完备,参与办学的程度也就越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程度的高低主要决定于成本—收益关系。在粗放式生产经营阶段,企业对人才、技术的需求并不是很迫切,再加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较大规模的人才“蓄水池”,因而对校企合作并不是很热情。只有当企业难以从外部市场获得人才和技术时,才会转向寻求与学校合作来培养人才,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才成为可能。

校企一体化办学是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首先,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教育,跨越了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的界域,具有显著的开放性。校企一体化办学有利于职业教育与产业、行业、企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其次,职业教育是一种实践教育,其教育对象需要在工作与学习之间进行快速转换。校企一体化办学有利于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教学组织形式的实现,在组织内完成理论与实践、学与做的快速转换,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第三,职业教育是一种合作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企业是主体,学校教育是基础,学校和企业二者缺一不可。第四,职业教育是一种产(实)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有利于实现学校与企业优势资源的充分整合与共享,加快新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直接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