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果导向落实高职“质量型扩招”
发布日期:2021-03-02 11:20

做好高职扩招入学学生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工作,是主动适应学情变化,全面落实“质量型扩招”要求的基础性工作,是有效坚持高职扩招“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的关键性举措,亟待高职院校在实践中加快推进。

    加快建立学习成果认定标准

    聚焦培养目标,明确学习成果的认定导向。高职院校认定的学习成果,亦称“学习结果”,是高职学生通过学习或努力获得的各种行为能力。扩招带来的学生群体多样化、需求复杂化,需要高职院校主动适应、因材施教、因势利导。扩招学生除学习本校课程获得学分外,也可通过学习外校课程、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等方式获得学分。保障“质量型扩招”,高职院校要聚焦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学习成果的认定导向,根据扩招学生需求,制定本校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细则和办法。

    立足专业实际,明确学习成果的认定主体。一是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落实到专业实际。依据各专业发展要求与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听取学科专家意见,明确各专业学习成果认定实施办法,具体认定内容应进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是科学论证与充分调研。学分认定方案需广泛征求学校师生、行业企业、社会人员意见,多方论证后发布实施。三是公平公开,建立清晰认定流程。方案需经学校党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布实施,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

    契合基本学情,明确学习成果的认定标准。一是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明确学习成果的认定范围。高职院校认定的学习成果,可分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综合素质拓展等三类。二是明确学习成果的认定等级、数量、标准。三是明确学习成果认定内容与课程之间的学分对应关系。各类学习成果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经高职院校审核后,可认定成相应的课程学分。

    加快促进学习成果形成产出

    以完全学分制加强引导。一是加快教学管理创新,探索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是一种把学生取得的毕业总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要明确学生取得学历的学分要求与积累数量,按照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学时量,规定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二是放宽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根据学习需求与现实条件,灵活安排时间与选择课程,在规定年限修完全部学分,取得学历认证。三是完善学习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学分收费模式。包括社会成员在内的学习者,可以按照实际申请学分缴纳学费,完成课程学习。

    以模块化课程夯实基础。一是优化课程组织形式,积极推行模块化课程。鼓励高职院校将职业技能内容融入课程教学,模块化课程可分为提升职业素养的基础模块、专业技能模块、综合技能模块三部分。二是加大选修课开设比例。所开设的选修课程应为优质课程、特色课程和满足扩招学生需要的课程,学生根据需求自主选修课程,参加学习并通过考试即可认定学分。三是推进模块化课程资源建设,汇集高质量课程,定时公开课程培训清单,逐步实现课程结构模块化、课程形式项目化、教材开发本土化。

    以导师制教学提供支持。高职院校可按照退役军人、农民工、在职职工等不同生源群体特征实行导师制教学。与本科研究生导师制不同,高职院校导师制教学并非培养理论型科研人才,而是培养企业与社会需要的多元化技术技能人才。实行导师制教学,一是将企业导师、社区导师、管理导师纳入教师师资团队,加快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培养人才;二是有意识地引进、培养专家型教师、“双师型”教师,优化教师结构;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可组织教师前往企业参与挂职实践,深入了解企业生存与发展现状,在真实的工作场景中不断锤炼教师实践技能,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加快构建学习成果积累转换机制

    建立学习成果的积累机制。一是加快学生个人学习档案建设。依托教学管理平台,建立学生个人学习档案,积累与汇总学生散落的学习成果并加以保存。二是优化学生学业动态管理。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学分积累情况,及时关注学生学业动态,适时调整学业考核与评价方法。学习者也可根据学分积累进度,进行知识、技能评估和职业规划,助推个人成长与反思。三是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平台等技术,建设满足机构与个人用户需要的学分银行信息平台,鼓励学校之间实现课程资源和数据共享。学分银行信息平台要集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多种功能于一体,为学习者选课学习、结业考试以及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明确学习成果的转换规则。学生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综合素质拓展三类学习成果中,同类学习成果之间、职业培训学习成果与学历教育之间,可以按照学分规范与标准进行转换。一是充分听取学科专家的意见,建立学习成果的转换规则。依据各专业的知识技能要求,明确各专业学习成果间转换的等级、数量。二是评估学习成果与转换课程的相关度。高职院校要考察外校或其他专业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学时安排、考核方式等教学要求,评估与本课程的相关度,确保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与本课程学习基本相当。三是建立转换流程,明确操作细则。公开公平受理学生申请,及时审核结果。学习成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转换成相应学分,并调整有关教学内容或学时安排。

    健全学习成果的转换通道。第一,推动不同专业间学习成果转换。鼓励学生根据需求跨专业选修课程,实现校内课程间学分转换。第二,推动各高职院校之间的学分转换。支持高职院校间通过课程互认、联合培养等形式,建立转换通道,实现校际间书证融通。第三,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转换通道。发挥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作用,方便学习者通过自主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第四,拓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转换通道,打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界限,不拘一格促进人才成长。

    (作者:冯鲁红 吴一鸣 单位系安徽省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本文为安徽省质量工程重大教改委托项目“扩招后安徽省高职院校办学模式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