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20条”的制度价值
发布日期:2021-05-27 16:00

“职教20”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形成了国家主导制度建构、制度创新的制度供给模式。这种模式将加大国家制度供给的速度与规模,其带来的影响将是巨大而深远的。

一是扩大国家制度供给的基本面,提高国家制度能力。

国家的功能本质上是垄断制定具有约束力的政策,即制定一系列的制度。由于国家的这一优势,国家可以成为各种制度最有效的实施和执行者,也应该是最大最有效的制度供给者。制度是国家能力的核心。所谓国家制度能力即国家进行制度建设(包括制度设计)与制度供给的能力,能为国家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规则体系。因此,国家作为主动的制度供给者与创新者,将极大地提升国家制度能力,加大国家制度供给的规模。我们从“职教20”的颁布以及颁布之后的配套文件中可以看出这一点。“职教20”实际上是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颁布后,国家陆续出台产教融合企业认定政策、1+X证书试点、职教招生政策等制度,国家政策出台的频度是前所未有的。这些政策与“职教20”共同构成了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极大扩充了职业教育制度的规模。

二是扩大全球性制度供给,掌握国际职教领域制度主导权。

长期以来,我国在职业教育领域是国际职业教育的学习者,是国际职教制度的输入者。然而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长为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大国。作为一个职业教育大国,将成功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规范外化成为国际社会的原则规范,建立适应乃至引领世界职业教育的制度规范,为世界职教增加制度贡献度,不仅是中国职教走向世界的必然使命,更是职业教育大国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方面,以国家为主体,凝练具有国家特色的产教融合制度、职业教育扶贫制度、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等国家制度,可以与中国的职业教育理念、职业教育标准一起,成为向世界职业教育输出的重点方向,增加国家在全球性职业教育领域的贡献度。

三是加快制度更替,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同步转型。

制度是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因素,是推动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转型的联结点。改革开放40多年来,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环境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外部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跨越式的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依靠地方创新的局部改革越来越难以推动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国家介入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期待越来越明显。在这个背景下,国家主动进行制度创新将极大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同步转型。首先,国家可以作为制度供给者建立教育制度的框架、标准,不断推进教育制度和政策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外部相衔接。例如近年来国家力推的国家资历框架制度。国家资历框架不仅是个体成员职业成长的阶梯,更是沟通职业教育与产业的桥梁。为加快推进国家资历框架建设,“职教20”立足国情提出了1X证书制度试点、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等,成为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的基础工程。国家资历框架的建立,将促进职业教育内外部制度的衔接,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打通道路。其次,国家可以强力推动关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快制度的变迁与调整,从而推动教育与市场融合。近期国家结合产业发展变化,适时推出了系列深化产教融合的制度。“职教20”也要求制定产教融合企业认定制度,强力推动教育与产业界的融合,产教融合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极大推动了教育链与产业链的衔接,开创社会多元办学的新格局。

四是激励地方创新,推动国家与地方制度同步调整。

国家主导的制度建构与创新不是对地方创新的取代,而是培育、激励地方创新。这是由于国家作为制度供给者,具有营造改革发展环境、维护改革稳定的宏观作用。随着改革日益深入,地方很难再承担制度建设的全部责任,需要国家加大制度供给,主动承担改革风险与责任,这对于地方创新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激励。同时,国家主动进行制度创新,可以与地方形成良性的竞争局面,刺激地方快速调整和创新制度,达到国家创新与地方创新并存的局面。“职教20”颁布实施后,各地纷纷出台地方性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成为了全国第一个省部共建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职业教育领域的制度创新活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