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发布日期:2024-03-14 10:0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必须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定位,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提高职业教育水平。

  遵循职业教育改革规律,适应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新起点。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逻辑起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把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由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制度,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这让职业教育的类型发展有了法律依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关键是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职普有机衔接、协调发展,提升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和关键办学能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地域特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适应服务技能型社会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对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战略的内在需求,是建设技能型社会的必然途径,是推动技术创新的关键因素,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职业学校应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紧盯产业链条、市场需求、技术前沿和民生需求,推动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专业结构、课程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构建政、校、企协同发展的产教联合体,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加强产教融合办学新特点。职业学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场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的基本办学模式和最突出的办学优势,是在教学模式上区别于普通教育的最大特点。职业学校要以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契机,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实现人才培养标准、职业资格标准、行业准入标准、企业用人标准等有效结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企业和学校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共建共享合作共赢机制,为培养德技并修、手脑并用、终身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多路径成才的畅通渠道。

  遵循教师队伍建设规律,适应提升“双师型”素养新举措。职业院校教师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根本保障。遵循教师队伍建设规律,就要适应新时代高职教师队伍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抓住教师成才的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畅通发展通道。要把建设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坚持制度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引导,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

  遵循国际交流合作规律,适应构建互容互鉴互通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教育现代化,要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容、互鉴、互通。”增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的适应性,必须注重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对外开放格局。职业学校要充分了解、主动适应国际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势、变化趋势,通过“资源引入”和“标准输出”、“中文+职业教育”等特色项目,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核心课程、优质教材、优秀教师团队和实践项目,讲好中国职教故事、传播好中国职教声音,展现好中国职教形象,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适应性和影响力、话语权,为世界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样本和中国范式。

  [作者:周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研究员、法学博士。本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重点立项课题“产教融合模式下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律问题研究”(XJK23AZY00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