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始终是党和国家最关心的民生大事,高校毕业生群体的就业也一直是就业工作的重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指出,要统筹做好面向学生的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包括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以下简称为“学历认证”)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教育与就业的重要连接点,是构建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其作用是查询、核实和认定我国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在开展二十年来,为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权威的服务。它在大学生升学、就业、晋升、考证等重要关口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遏制学历证书造假、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和办学秩序、维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高质量就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的历史回顾
(一)市场失灵:政府干预打击假证书学历认证开展的背景,主要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假证泛滥现象。随着上世纪80、90年代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持续推进,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毕业生就业由过去统一分配改为学校推荐就业,或者自谋职业,学历文凭在社会上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出现了“文凭热”现象。因此,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制作和贩卖假高校文凭牟利。另外,也出现了部分高校和办学机构因经济利益驱使而滥办学、乱发文凭的现象,以至于社会上一度假证泛滥。由此导致在研究生招生和就业环节都会遇到大学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真假存疑的问题。
就业市场出现的这种假学历泛滥现象,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教育机构和个体学生之间可能存在信息的不对等,导致用人单位难以准确判断个体学生的真实学历情况。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为假证提供了一定的市场机会,使得制作和贩卖假高校文凭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假证泛滥现象不仅对个体和用人单位产生影响,还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负面外部性影响。就业市场出现资源配置和交易过程不完善、不符合社会效益的“市场失灵”情况,面对这种失灵,需要政府介入以修复或改善市场的运行,通过法律、政策和监管等手段来实现更有效的资源分配和社会效益。
在此背景下,2001年2月教育部出台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教育部对经注册的证书进行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从该年起颁发的毕业证书未经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同年12月,教育部通知各高校、研究生教育单位录入并审核十年回登数据。通过这两个举措,我国高等教育初步建立了从1991年延续至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信息数据库,并开始建立并实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同时,“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现更名为“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为“学生发展中心”)接教育部授权,启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发布学历信息和学历认证服务工作。
学历认证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是为了应对学历造假带来的高等教育信任危机而推出的制度创新。这一政策制度的引入,确定了权威的学历认证机构,规范了学历证书的发放和认定过程,使学历认证工作成为了一项专业化服务。同时,辨别学历证书真伪由原来用人单位或机构自行向高校进行学历证书的验证核实,转变为统一的国家认证途径,有力地震慑了假文凭制造者和持有者,提高了高等教育学历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二)行业自律:市场化服务获得社会认可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决定了学历认证的开展有赖于一个完备、准确、及时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数据库。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从开始建设到基本完善,历经了十余年实践和探索。自2001年起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2007年开始实行普通高校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2008年实施高校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标志着这一制度体系建构的基本完成。
学历认证开展初期定位是市场服务,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申请人支付认证所需的费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和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库还不完善,还不能直接为社会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历信息网上查询、验证服务。在这个阶段,在各省设立了学历认证分支机构,通过线下受理来开展学历认证服务。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存在各种未经教育部授权的认证和鉴证服务。为确保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准确性,教育部在2004年、2007年专门发布公告,明确了除学生发展中心及“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公示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外,社会上其他任何单位均无权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虽然属于收费的市场性服务,但是由于很好地解决了认定学历真伪的问题,提高了用人单位核验文凭的效率,满足了社会公众验证证书真伪的需求,受理量不断增长。至2008年,接受社会有关机构提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10多万份,查出“问题学历”1万余份。人力资本理论一般认为,受教育程度是劳动者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历认证为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提供了权威的凭证,使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得以量化和认可。用人单位也能够更精确地匹配合适的人才,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效率和降低了成本。因此,学历认证能够促进人才流动和配置,有助于提高整体的劳动力效率和生产力。这也很好解释了早期学历认证虽然属于收费市场服务却仍然得到广泛接受,认证数量持续增长的原因。
(三)政府管理:突破路径依赖推动服务转型
随着学历认证的权威性被社会公众认可,也开始出现了学历认证需求扩大化、强制化现象,产生了对学历认证的“路径依赖”。一些单位招聘时,除了需要大学生提供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还需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以证明学历证书的真实性。除了求职应聘,社会大众在职称评定、干部提拔、积分入户时,都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事实上,学历证书本身就是一个学生学习经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学历认证只是一种辅助证明,不能取代学历证书本身的价值。此外,基层认证机构在学历认证服务上乱收费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关注。另一方面,通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逐渐完善,在社会层面逐渐具备了方便、快捷进行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的查询和验证的条件。为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群众办事创业手续,三部委共同发布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全面取消。对于自2002年(毕业时间)起在
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将采用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的方式,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对于2002年以前获得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以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部门对学历认证工作的监管和调控,学历认证由市场服务转变为公共服务。同时,教育部进一步发文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其他学历学位授予单位优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水平,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承担学历学位核查职责,各级协作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
学历认证转型为公共服务后,针对2002年之前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申请人可以通过学信网进行认证申请,认证机构按照工作规范进行人工核实,通过校对、初审、复核、协查等工作环节,对于核实无误的学历证书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时间在2002年及以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学历信息权属人可以在学信网申请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电子认证不需要进行人工审核,依托已经建立完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库,经人像比对、信息比对核实无误后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查询认证是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建设的产物,也是传统上的“学历认证”的延伸,学历认证和电子查询认证具有同样的效力,共同构建了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体系。学历认证从市场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变涉及多方面因素。首先,技术变迁为制度变迁提供了基础保障。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的建立为大规模开展电子学历认证提供了可能,实现了学历认证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其次,学历认证虽然提升了用人单位的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认证成本转嫁给个人的情况。这需要对学历认证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确保公平公正,同时提高学历认证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二、学历认证是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要破除妨碍劳动、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
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教育与就业的一个重要连接点。
(一)学历认证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1.有利于保障求职者的求职竞争力
在求职阶段,学历往往是用人单位首先关注的一项指标。学历认证能够保障用人单位招聘到真正拥有相关学历的应聘者,避免了学历造假给企业、行业和社会带来的风险。对求职者个体而言,学历认证为求职者提供了一个证明自身学习成果和能力的权威渠道,有助于保障求职者的社会竞争力。
2.有利于促进人才跨境就业
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大、种类多,一个具有国面逐渐具备了方便、快捷进行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的查询和验证的条件。为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群众办事创业手续,三部委共同发布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全面取消。对于自2002年(毕业时间)起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将采用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的方式,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对于2002年以前获得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以免费
申请书面认证报告。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部门对学历认证工作的监管和调控,学历认证由市场服务转变为公共服务。同时,教育部进一步发文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其他学历学位授予单位优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水平,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承担学历学位核查职责,各级协作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学历认证转型为公共服务后,针对2002年之前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申请人可以通过学信网进行认证申请,认证机构按照工作规范进行人工核实,通过校对、初审、复核、协查等工作环节,对于核实无误的学历证书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时间在2002年及以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学历信息权属人可以在学信网申请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电子认证不需要进行人工审核,依托已经建立完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库,经人像比对、信息比对核实无误后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查询认证是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建设的产物,也是传统上的“学历认证”的延伸,学历认证和电子查询认证具有同样的效力,共同构建了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体系。
学历认证从市场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变涉及多方面因素。首先,技术变迁为制度变迁提供了基础保障。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的建立为大规模开展电子学历认证提供了可能,实现了学历认证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其次,学历认证虽然提升了用人单位的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认证成本转嫁给个人的情况。这需要对学历认证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确保公平公正,同时提高学历认证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二、学历认证是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要破除妨碍劳动、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教育与就业的一个重要连接点。
(一)学历认证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1.有利于保障求职者的求职竞争力
在求职阶段,学历往往是用人单位首先关注的一项指标。学历认证能够保障用人单位招聘到真正拥有相关学历的应聘者,避免了学历造假给企业、行业和社会带来的风险。对求职者个体而言,学历认证为求职者提供了一个证明自身学习成果和能力的权威渠道,有助于保障求职者的社会竞争力。
2.有利于促进人才跨境就业
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大、种类多,一个具有国家权威的学历认证,在帮助学历获得者在境外就业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外来人才的学历要求有不同的规定,学历认证可以帮助毕业生的学历在国际范围内得到认可,增加他们在境外就业的机会。
3.有利于大学生的生涯发展
学历认证对毕业生的生涯发展中持续发挥作用。2022年全年上海受理的学历认证中,近50%的申请认证目的是因单位人事要求,超过20%是为了继续教育,包括专升本、考研,15%左右是为了职称评定,10%左右是为了职业资格考试,其他还有为了出国就业、签证要求、申请香港优才计划、办理积分落户、购房资格认证等等,可以看出大部分学历认证都与申请人的生涯发展有直接联系。此外,申请人毕业年份与申请认证的年份之间最高可相差40年,这表明学历文凭对大学生生涯发展的影响持续到整个职业生涯。由此可见,学历认证的出现可以为大学生生涯发展提供保驾护航的作用。
4.有利于提升高校就业工作效能
学历认证的依据来源于学校提供的数据、档案,通过学历认证工作因此可以反映出很多高校管理工作层面的问题。例如,学历认证和学籍档案管理两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高校学籍档案在学历认证工作中担当重要的角色,学籍档案可以作为评估学历真实性的依据。因此,学历认证工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校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方便性,因此学历认证对高校学籍档案管理也有较高的工作要求。高校管理需要不同部门的协同合作,学生从入学、就读,再到毕业的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由各个部门做好及时、准确的记载,才能够更好地为大学生查询学籍学历信息以及学历认证做好服务和保障。
5.有利于维护就业市场秩序
学历认证的目标是打击学历造假,维护高等教育秩序。学历认证能够为社会提供真实、准确的教育信息,提升整个社会、国际上对我国教育系统的信任度,帮助用人单位、学校来识别假证、伪证,打击使用假冒文凭谋取利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保证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确保就业市场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就业报到证取消背景下的学历认证
1999年,教育部发布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从2000年起,我国要建立健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将原先的“派遣证”改为“就业报到证”,就业模式从统一分配转变为以市场导向为原则。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宏观调控、学校推荐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向市场化发展。根据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也不再在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中使用。在就业报到证使用的近三十年间,其主要承担的功能是作为大学毕业生身份信息的权威性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高校相关部门办理毕业生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中的重要文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就业报到证只有国内统招高校才有,非全日制在籍学生的社会人士参加自考或成教没有报到证。
因此,就业报到证可以视作国内统招高校毕业生身份的官方认证。在就业市场和就业形势的不断变化下,就业报到证对于在非体制内的企业和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的作用逐渐减弱,而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一系列手续也加重了毕业生的就业负担。就业报到证的取消减少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流程负担和高校的行政负担,特别是对于“灵活就业”“慢就业”的大学生以及其他一些再就业群体来说,简化、优化了毕业和求职就业手续,就业报到证不再是大学生办理招
聘录用、落户、转档的必需材料。但另一方面,就业报到证对于毕业生学历身份的认定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就业报到证取消后,对于用人单位和其他相关机构来说,则是少了一个验证大学生学历的渠道,如何更有效地对学历证书的真伪进行确认,以及对毕业生的学历情况进行验证成为了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
因此,“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目前大学生学历文凭的官方认证,在大学生就业体系中将承担更为重要的作用,在招聘环节就业单位可能对这两种学历证明的依赖性会更强。在就业报到证这种具有权威性的对毕业生身份的官方认定取消后,学历认证制度的存在将更有助于有效打击学历造假行为,确保人才市场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从理论上看,学历认证不仅涉及个体的教育资源,也涉及社会资源,即通过学历认证建立的个体与教育机构、认证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联系。社会资本理论强调社会结构和社会网络对于个体资源获取和利用的重要性。学历认证作为一个公共服务体系,涉及教育部门、认证机构、用人单位等多个参与者,建立了一个社会网络和合作体系,从而促进了学历认证信息的共享和传递。这种社会资源的合作机制有助于提高学历认证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使学历认证成为一个被广泛认可和接受的制度,进而为个体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社会支持。
三、学历认证视角下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的几点建议
学历认证是教育和就业的一个重要连接点,提升学历认证服务水平是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推动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升级学历认证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学历造假的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在开展学历认证工作中,针对2002年之前的学历证书,很多环节需要依赖人工进行校对和审核,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借助区块链技术或人工智能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可以提高学历认证服务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将学历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可以实现学历信息的可信存储和快速验证。人工智能可以应用于学历认证中的自动识别和验证过程。通过图像识别、文字分析等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判断学历证书的真伪,并与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提高认证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完善学历认证制度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学历认证服务的监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学历认证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建设就业和学历认证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有效减少在招聘环节中学历造假、伪造学历证书的现象,确保就业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就业市场的秩序。学校、认证机构和用人单位同
样应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认证,提高学历认证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构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学历认证信息能够及时共享给
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提高信息透明度。在就业报到证取消的背景下,学历认证平台和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平台的打通也可以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就业
服务。
目前,在学历认证中已经对造假行为建立了“失信名单”制度,对判定为伪造证书的申请人记录在案,12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学历认证。但是这种措施,还不足以真正达到惩戒的目的,可以考虑与银行征信系统等进行联动,更加有效地打击造假行为。
(三)丰富就业能力评价指标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最初的一波“文凭热”开始的时候,社会各界就提出了时下对学历文凭盲目追求的质疑。“文凭热”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造成只重“学历”,不重“学力”的现象,在就业市场上对学历的追求也容易造成学历与岗位需求不匹配,人力资源浪费的现象。学历认证虽然为高校毕业生的学历文凭进行了官方认证,规范了学历证书发放,扼制了学历证书造假。但值得注意的是,学历认证只是针对学历证书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的认证,与教育质量、大学生的职业能力等这些真正在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中需要考验的指标并无直接关联。而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展带来的社会持续对高等教育质量、就业等问题的隐忧,也意味着学生进入社会后,在高等教育中习得的能力比学历本身更重要。因此,在招聘、考证、职称评定等环节,不应该将学历认证作为决定性的准入门槛,而应该引入多元化的评价体系,破除“唯学历论”的怪圈,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将学生的学业成绩、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技能证书等都纳入到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中。这不仅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正向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能向就业岗位输送适配度更高的劳动力。
(四)推动就业诚信体系构建
在社会对学历认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求不断增加的同时,学历证书本身的效用似乎在不断削弱。在求职应聘和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等场景中,要求提供学历证明而不是学历证书的现象越来越多,这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学历造假、成绩造假等各种负面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社会层面的信任危机,就业诚信体系有待完善。完善就业诚信体系可以从社会、高校、个人三个层面进行完善。
社会层面应在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在学生成长的各个阶段加强诚信教育,并利用互联网、媒体等多种宣传和教育平台广泛宣传诚信的重要性,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加大对就业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违反就业诚信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岗位招聘要求,遏制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
高校应将诚信教育融入到大学生教育的全过程中,有意识地推进就业诚信教育,深化大学生的诚信就业意识;大学生应当严于律己,树立底线思
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陷入盲目追求学历的怪圈,注重自身真才实学的建设,坚决杜绝学历造假、成绩造假、简历注水的行为。
四、结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领教育工作,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是因人民需要而兴、植根于人民之中的存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作为中国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中,打击了学历文凭造假,维护了高等教育秩序和求职者合法权益,对于促进高等教育以及社会公平公正起到了重要作用。学历认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得到了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学历认证对于大学生的就业入职和职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也具有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就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的重大意义。在就业报到证取消背景下,也将承担更多的对大学生身份认定的功能。在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学历认证工作体系,建立更加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也应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和诚信素养,使学历和能力成为大学生求职的重要资本。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教育的期待,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