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转换机制与对策
发布日期:2011-08-19 14:52

摘 要:有效的运行机制是实现“双证书”相互转换的重要保障。通过完善“双证书”转换的供需机制、相互对应机制、效率机制、协作机制、信息传递机制、监控机制,保障“双证书”顺畅、高效地转换,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转换;运行机制

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制度产生于教育体系,强调对学生文化知识水平的评价,职业教育的特点决定它应当反映劳动世界的需要,为经济和生产活动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产生于生产体系,强调对劳动者从业技能的评价,直接反映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及所需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两种证书制度在人才培养和评价方面具有互补作用,决定了其相互转换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2002年,劳动部、教育部、人事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指导“双证书”转换的具体规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职业学校所设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申请参加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理论课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为鉴定理论考核合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此基础上,各省市都采取了相应措施促进“双证书”的转换:对“双证书”持有者给予经济支持,专业教学涵盖职业资格鉴定内容知识点,免试部分鉴定内容,加强对转换的监控,增强部门间的协作等。

但是,“双证书”转换的现状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双证书”的转换主要是单方向的,即持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在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时的转换,而缺乏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向学历证书的转换。其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有待加强,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内容主要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制订,而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则由职业资格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制订,两部门间缺乏相互的沟通,直接影响到双证书转换的效率。第三,对“双证书”转换的认可度有待提高,由于市场准入制度贯彻不力,社会仍普遍只注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与待遇不直接挂钩,再加上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偏低,企业缺乏有效的配合等原因,致使“双证书”的转换缺乏推动力。

要实现“双证书”相互转换的良性运转,必须从运行机制上人手,全面分析制约“双证书”转换的各个因素及相互间的有机联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提高转换的效率。

一、运行机制分析

(一)供需机制

“双证书”转换的需求主要依赖于三个因素。一是单证书持有者从自身的角度考虑,通过转换来提高自己素质和竞争力。从形式上看,“双证书”转换的结果是单证书持有者变成“双证书”持有者,单证书持有者对拥有两张证书的需求是推动“双证书”转换的前提条件。二是劳动世界的需要,主要是劳动力市场对学历资格与职业资格的认可程度;三是国家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和提高全民素质的角度考虑对“双证书”的推动。

目前的情况是,单证书持有者对拥有“双证书”的需求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包括:企业对劳动者的评价主要看学历,是否拥有“双证书”对就业影响不大;职业资格鉴定机构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盲目追求通过率,忽视培训质量,使拥有学历证书者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同度较低;职业资格鉴定以及培训费用的较高付出使部分学历证书持有者放弃获取资格证书的想法。政府在推进“双证书”转换上不够有力,例如对市场准入制度执法不严,是否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机会上差别不大,使相当一部分新增劳动者直接进入就业岗位,造成经济建设环节中的安全、技术落后等矛盾较为突出。

因此,双证书转换应从供给和需求两个环节上同时人手。在职业资格证书的供给上,要注重提高含金量,提高证书的权威性,开发科学的鉴定标准。在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求上,推动单证书持有者对双证书的需求,包括对学生实施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对企业的就业监管、适当减免鉴定费用、在培训和鉴定时间安排上应有更大的自由度等,从制度上强化单证书持有者对拥有“双证书”的需求,形成对“双证书”需求的社会氛围。

(二)对应机制

目前,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主要有职业初中、职业高中和高职高专等三个层次,构成学历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资格证书强调对具体工作岗位职业技能的评价。“双证书”转换要重视转换效率和社会效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职业教育内容和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内容差距较大.要逐步将职业资格标准的内容融人到职业学校教学当中。首先,职业学校教育的专业教学内容应包含相应职业资格标准的内容,把职业资格培训内容融人到职业教育中.理论教学能涵盖职业资格理论知识点,实践教学能达到职业资格操作技能要求,职业学校学生在完成职业教育各项环节考核的同时,也完成了相应职业资格鉴定的考核,最大限度地节约转换时间和相应的培训费用。其次,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实现模块化,便于学习的内容计量,每一个模块反映教学内容的基本单元,职业资格鉴定模块成为职业教育模块的子集,不但可以在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变革时随时增减和修改特定的技能模块,及时反映职业标准,避免对整个职业标准进行重新修订,增强时效性,而且明确了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在转换学历证书时免修的模块,避免重复和疏漏。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学分制,明确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教育中占有的比例,同时也使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在转换学历证书时更加人性化,根据个人的特点选修相应的课程,使“双证书”的转换变得更加可行。

(三)协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是理顺转换关系保障转换质量的外部条件。一方面是加强行政部门间的协作。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作,两者的协作可以为“双证书”顺利转换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保障转换的权威性。目前,一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已经进行了相互合作,共同推动“双证书”转换,比如共同认定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进行“双证书”转换试点,在满足条件的职业学校内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共同组织行业企业、学校开发职业资格鉴定内容等。另一方面是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协作。两者协作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最终“双证书”转换的结果要接受企业的检验,企业的认可是“双证书”转换的直接目标,企业与学校的协作可以及时发现在“双证书”转换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推动“双证书”转换动态发展。同时,企业在认识到“双证书”转换优势的基础上,会组织更多的职工进修,以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最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两者在协作中的互动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推动力。当前职业学校和企业间的协作较为松散,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职业学校急切需要企业的合作.但企业积极性却不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大部分企业正处在体制与运行的调整期,没有充分重视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二是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不高,企业的认可度不高;三是部分企业片面重视短期内的经济效益,忽视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四是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尤其是就业准人政策执行不严格等。

进一步加强行政部门间的联系,既要注意分工,提高工作的效率,又要加强协作,保障“双证书”转换的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对“双证书”转换的政策支持和技术引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建立一个专家委员会是必要的,可以及时研究“双证书”转换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相关政策,避免政策失效;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及时调整职业教育教学和职业资格标准的内容,保障两者内涵的同步发展,实现“双证书”持续动态的转换。对企业短期内对“双证书”的偏见,应及时进行调整,从政策上给予引导,注意采用更多的奖励措施,学校也应根据企业发展及时调整教学模块,使企业主动与职业学校加强协作;同时,要加大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对纳入职业准人的行业一定要持证上岗,从而推动企业对“双证书”转换的认同和支持。

(四)信息传递机制

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缺乏对“双证书”转换信息的有效传递,制约了“双证书”转换的动态持续发展。职业学校是“双证书”转换的主要实施者,学生和职工是“双证书”转换的需求者,企业和社会则主要是“双证书”转换的受益者,实施者和需求者参与转换的过程,受益者接受转换的结果。通过对“双证书”转换的评价信息反馈,使行政部门发现问题、调整政策,也使学校调整教学思路,改进“双证书”转换。因此,当前要加强政府与企业、学校与学生、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信息对称,让各方都充分了解“双证书”转换的内容和意义,推进“双证书”转换。

(五)监控机制

严格的监控是“双证书”有效转换的重要保证。“双证书”转换必须建立在两种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上,任何一方不具备真实与有效,都会给相互转换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流于形式,失去应有的意义。在当前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加强监控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监控的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对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质量的监控。要加强对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以及教学过程的定期评估,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其次是监控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要从职业资格标准、鉴定制度、约束机制和操作程序上,严把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关,加快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督导制度,健全有效的违规退出和惩处机制。第三是加强对双证书转换质量的监控。要在严格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和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对转换环节和转换结果的监督和抽查制度。要以需求促进转换,以内涵的衔接指导转换,以监督保障质量,理顺各个环节,实现“双证书”转换运行机制的高效运作。

二、可供选择的对策建议

目前推进“双证书”转换制度,需要加强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双证书”持有者采取相应时经济补助措施。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时应适当减免鉴定费用,并优先推荐和录用“双证书”的学生就业。建立相应的劳动工资制度,企业对持有“双证书”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工资标准,有效推动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转换互通,、

二是加强对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学历认定工作。可以根据其学历基础确定其可以转换的职业教育学历,如果学历基础是初中学历及以下,则能转换的学历只能是中职,然后根据其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按照从初级到高级依次增加其免修的课程数量。拥有高中基础学历的人员可以转换中职或高职学历,转换中职则只需修部分专业理论课,转换高职则免修相应的部分课程。

三是改革传统的固定学制模式,加快实行灵活学制。“双证书”转换对传统学制提出了挑战,不同的学生基础不一样,选修的课程数量不同,因此要建立以学分制为主兼顾学年制的教学评价模式。

四是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组建“双证书”转换的专家委员会,共同研究职业教育教学与职业资格标准的内容衔接,设计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模块,提高转换的效率:密切关注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给鉴定内容带来的变化,及时调整,保障转换的持续动态发展。专家委员会定期组织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开发职业资格鉴定内容和职业教育相关内容,行业企业技术工程人员负责对技术调整内容的通报,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鉴定内容进行分析,然后由专家委员会、企业、学校共同研究调整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内容的改进。

五是要加强对“双证书”转换质量的监督。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技术督导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的质量督导办公室,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督导检查;由职业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职业学校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职业学校是否真正将职业资格鉴定内容纳人专业教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联合对职业学校获取“双证书”的学生进行抽查,确保双证书转换的质量。要完善“双证书”转换的评价体系。“双证书”持有者最终要受到用人单位的检验,并体现其价值,所以在企业建立绩效监测评估体系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可以通过反应(参加培训和获得“双证书”员工本人的满意程度)、认知(拥有“双证书”员工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改善程度)、行为(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行为的改进程度)、绩效(通过推行培训和证书制度导致企业经营业绩的变化)等方面客观评价“双证书”转换的实际效果,从全局上指导和把握“双证书”转换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