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是校企双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在经济、政策、社会、人才、 文化等方面又有共同的利益诉求。校企双方建立利益共同体,通过组织、团队、制度、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管理创新,最大程度地实现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利益诉求。
关键词:利益共同体;职业院校;企业;利益
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对技能型人才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上职业院校和企业在育人和用人方面的共同需求,二者之间必须走深化合作、共同育人之路。校企合作本质上是双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如果利益无法一体化,行动自然就无法统一。我国多数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的效果并不明显。为了深化合作,必须在系统分析校企双方利益诉求的基础上,通过管理创新,最大程度满足双方的利益,使校企双方共享合作成果。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已经开始探索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实体的或虚拟的特色学院——校企利益共同体,使校企合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要使之稳定持续地发展并保持连绵不断的前进动力,还需进一步对其生长成熟的基本命题进行理论分析和价值判断,为其今后的改革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和行动借鉴。
一、校企利益共同体的内涵
19世纪,“共同体”的概念主要出现在人类社会学的研究范畴中,如卡尔·马克思提出的“自然共同体”、“抽象共同体”和“真正共同体”,斐迪南·腾尼斯提出的“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此后,共同体的概念相继出现在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教育等各个范畴中,如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教师共同体等,几乎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共同体”。那么,究竟什么是共同体?马克思认为“真正的共同体”是对“自然共同体”和“抽象共同体”的超越,它是以每一个成员的自由发展为前提的,必须是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的[1]。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腾尼斯认为,共同体“不仅仅是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总和,而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成员相互之间以一种共同的、有约束力的思想信念作为一个共同体自己的意志,其本质是“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2]。综合前人各种不同表述,可知共同体的一般特性。第一,共同体是群体概念,由个体构成的有机整体;第二,群体成员都有着共同认同的价值、信仰、目标、利害关系;第三,共同体中的成员具有共同的利益,包括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利益,并享受共同的权力[3];第四,群体中的个体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遵守共同的规则。
任何共同体本质上都是利益共同体。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一个组织获得长期生存和繁荣的最好途径是考虑其所有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并满足他们的需求。在共同体中,各成员的利益是基础性的,是维系合作关系的内核。如果缺乏各方认同或相同的利益基础,成员间就会表现出依附的、畸形的和失衡的关系状态,这个群体就不可能把成员团结起来,朝着共同的方向努力,达成共同的目标。因此,笔者认为,校企利益共同体是指有相互认同或相同的价值观念、目标和利害关系的职业院校和企业,以校企双方利益为基础并按照一定方式结成的以人才培养为主的有机整体。换句话说,就是校企双方为了共同目标而形成的相互依赖、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兴衰与共而又彼此制约的利益结合体。从它的外延看,是一个多元利益结合体,但这些多元利益的创造和获得又是可以兼容、统一的。在校企利益共同体中,学校和企业的利益不具有排他性,不存在任何其他借以自重的其他价值。也就是说,学校和企业的获利是不以牺牲对方的利益为代价,更为重要的是双方通过共同体,放大或相互输送利益,达到共赢的目标,其本质必然是互利共赢的关系,否则就没有存在或创新的必要。
二、校企双方的共同利益诉求
在以往的校企合作中,职业院校往往过多地强调自身培养的人才是向企业输送的,强调自身的主体性话语权,自觉不自觉地以社会责任和教育成本分担来掩盖企业理应获得的利益。“长期以来校企之间不能深度合作,问题出在没有重视建立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利益机制。只有解决好合作中的企业利益问题,企业才有动力、才有积极性”[4]。职业院校和企业虽然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机构,有着各自不同的目标、任务和价值追求,但事实上,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生共荣的关系。没有企业,职业院校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没有职业院校,企业就难以获得支撑其发展的人才。因此,尽管二者的利益诉求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但却有共同的利益基础,一方利益的获得总是以对方利益的创造为条件,总体上是和谐的利益关系,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政策利益、社会利益、人才利益和文化利益等五个方面。
1.经济利益。在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有各自的利益需求,但又有各自的资源优势,二者都拥有对方发展所必须的而又难以替代的资源。如企业拥有的资金、设备、实训场地等是职业院校普遍缺乏的;而职业院校的科研资源对于企业来说则是第一生产力。通过校企合作,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在校内外基地、师资培养、科研等方面投入资金、设备、设施、仪器、场地,大大地充实了职业院校在资金、生产设备上的力量,为人才培养与培训、科技研发与服务提供了物质保障,增强了学校的活力。这些设备、场地的扩大和人员素质的增强也壮大了学校和企业科研团队的研发力量,有力地促进企业技术更新,增加其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校内基地的生产化又可为企业提供新的车间,能扩大生产能力,缓解用工矛盾,这些最终表现为企业经济利益的收获。从这个角度来看,校企紧密合作的最终收益者将是企业。当然,这是指企业整体,有时合作企业并不能独享合作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只有企业的利益得到了满足,才可能为职业院校提供更多的资源。
2.政策利益。基于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教育、经济、财税政策都在大力提倡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如宁波市出台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明确规定,“鼓励职业院校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等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企业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发生的物耗能耗给予适当资助;对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给予奖励、表彰。”同时,要求人事、科技、劳动、经济部门为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职业院校和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为二者的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尤其是税收、土地、财政、贷款、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于竞争日益激烈的企业来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宝贵财富。校企合作给企业带来的政策利益,不仅弥补了其在职业教育中的投入,更增强了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
3.社会利益。社会环境的影响无论是对职业院校的发展还是对企业的成长都是非常关键的。如何获得社会的支持和信赖,提高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涉及到职业院校和企业的根本利益。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民众尊重劳动、尊重职业教育、尊重技术人才的思想逐步增强,支持职业教育、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会不断提高。目前,校企合作能够极大地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共识,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和高职院校不仅因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获得社会的认可和赞赏,还可以凭借彼此的品牌效应提高社会声誉。社会信赖给职业院校带来的是更多的捐助、生源和就业机会,给企业带来的则是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和市场份额的提高。
4.人才利益。职业院校和企业的人才利益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类型、人才往哪里去、由什么样的人来培养。简单地说,高职院校需要由既懂理论又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技术专家培养企业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类人才的培养符合企业的利益,职业院校如果培养不出企业需要的人才,企业就得自己培养,至少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让员工重新回炉培训,耗时、耗钱、耗力,实际上是损害了企业的应得利益。同时,高职院校也因此逐渐被淘汰,生源少、就业率低、资金来源减少。而要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仅靠职业院校理论水平较高但实践能力欠缺的专业教师是难以完成的,必须有企业一线的技术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加入专业教学团队,这是培养人才的人才。校企合作建立兼职教学团队,培养的不仅仅是企业未来的职工,还能大量地对现有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更新技能,并在团队合作中提高兼职教师的专业技能。因此,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的教育”[5],它不仅能培养和锻炼职业院校的学生和专业教师,还能锻炼和提高技术工人和行业精英的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培养高质量的技术人才,符合校企的共同利益。
5.文化利益。校企的共同利益并非单一地指向物质和金钱的占有,即物质的利益,还体现在组织活动、工作环境、企业品牌和员工素养等各个方面。德伦西·狄尔和阿伦·肯尼迪在《公司文化·公司生活的传说、深化》中指出:文化是与组织成员相互作用的共享价值和信仰系统、组织结构、产生行为规范的控制系统[6]。不管是学校的人才培养还是企业的经济效益,都不仅仅是刚性管理制度优劣的问题,文化更是发展关键。职业院校要培养有较高职业素养的毕业生,必须引入企业文化;同时,企业建立学习型组织、向现代企业转型,也需要在职工中宣扬学校的人文精神、奋斗精神和主人翁意识。校企的资源整合不是代数加,而是矢量和,不仅要有物质的共同投入,还要有文化的相互交融[7]。校企文化融合,把企业的敬业精神、创业思想、服务意识引入职业院校,融合生产文化和学术文化、效益文化和学习文化,能有效地提高学生职业素养,调适职工的岗位压力和职业倦怠,大大地提高员工的目标认同、价值统一和组织信赖。
三、实现共同利益诉求的路径
校企利益共同体不同于以往其他类型的校企合作,它是在校企利益共享、互利双赢的合作理念指导下的新型的校企合作方式。通过在组织、团队、制度、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管理创新,把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利益很好地统一起来,并最大程度地满足了校企双方的利益诉求,真正实现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1.基于共同利益,创新合作组织。校企利益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其根本点是要能够承载双方的共同利益,可以是一个人才培养的单元,如学院、系、中心,也可以是一种联盟体、协作组织。它不同于以往的松散的、随机性的基地建设、实训实习为主要内容的校企合作形式,而是应当有固定的场地、组织,统一的章程、规划、目标、制度体系,以及特有行动方式、专业团队和文化,达到校企的真正融合。尤其以职业院校和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提供场地和资金、专业教师和技术专家、教学设施和生产设备等资源共同建设特色性学院为主要的有效形式,把培养学生和培训职工、锻炼专业教师和技术骨干、技术开发和教学研究、生产和教学集成在一起,实现从资源的共享到共有、从专业人员的互派到互容、从责任的分担到共担、从管理的分离到一体、从文化的多元到融合,从而把校企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到一起,形成共生、共享、共荣的共同体。同时,校企利益共同体的1+1、n+1、n+n[①]等多元合作模式,把中小企业也纳入了合作的范围,突破以往仅仅注重和大企业合作的限制,大大地扩大了校企合作范围,增强了灵活性和适应性。
2.打造专业团队,开发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校企利益共同体的核心要素,是实现校企目标和利益的主体。中国众泰控股集团董事长兼众泰汽车学院理事会理事长吴建中指出:众泰在人才战略方面一直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条是内部梯度培养和储备,另一条是重点引进高精尖人才,内外兼修。而众泰汽车学院就是“第一条腿走路”的全新措施[8]。一方面,校企共建师资队伍,企业选拨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与专业教师,承担各个专业实践教学和实训指导课程,并把企业对人才规格、能力、技术、素质、态度的要求作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标准,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另一方面,建立专兼职教师融合机制,兼职教师与学校专业教师结对共同开发科研项目、编写教材、设计课程和建设专业,在团队合作中取长补短,提高了专业教师的实践操作技能和对生产实践、市场动态、企业文化的理解,同时也提高了企业技术人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水平。
3.建立制度体系,实施统一管理。由于企业和职业院校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因此,校企合作是必然的,但不是天然的。在实际的运作中,需要创新合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实现决策、统筹、协调、沟通、反馈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校企利益共同体的组织体系可以由三层构成,一是由企业与学校双方或多方共同组成理事会或董事会,实现重大事务的决策功能;二是组织双方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聘任院长,实行理(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三是组建企业和行业专家为主体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建立,指导教学运行与实施。同时,要建立政校企联席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以及就业、培训、科研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利益共同体的利益共享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的作用。在具体运作中,坚持校企合作“双主体”理念,学校和企业共同成为人才培养主体,激发企业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承担起人才培养的责任,在保障校企合作顺利进行的同时,有效维护各方的权利和利益。
4.搭建科研平台,提高服务质量。目前,我国2.8万多家大中型企业中拥有自己研发机构的只占25%,75%的企业没有专职人员从事研发活动[9]。而在提供技术服务方面,高职院校技术力量比普通高校更加对口,特别是处于同一地区的学校和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服务响应、服务质量可以更加到位。因此,企业对技术的追求是其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最大动力[10],技术服务也能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校企利益共同体以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管理专家为骨干,行业知名专家为补充,组建教学科研团队,依托学校的实验室、基地和企业的生产车间,对企业存在的技术和管理难题联合攻关,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科研与教学一体、开发与应用一体、服务与创收一体的科研运行机制。科研团队以这些研究项目为载体进行课程二次开发,编写项目课程,服务教学改革。他们从企业自身的问题出发开展研究,更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科研能力不足的问题,大量节约科研成本,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的科技附加值。
5.校企文化交融,增强价值认同。由于职业院校与企业组织边界的存在,往往会导致双方在沟通合作时,因价值判断、目标、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分歧和争议。但实质上,两者在技能型人才培养方面的目标和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他们进行文化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校企利益共同体首先在教学环境中融入企业特点,把教室和车间合为一体,在教学楼、实训室、楼道名和指示牌等物质层次上突出“职”的特点,呈现明显的企业文化色彩。其次,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实施“准企业管理”,将企业里严格规范的管理和员工的大局意识、效益观念和协作精神等融入校园文化中。再次,在教学内容中加入职业素养、职业态度、企业文化、职业认知、职业情感、职业道德等职业文化的教育,从而使培养的学生不仅在技能上能够对接岗位要求,还能够从思想上提高对企业价值的认同感。(王振洪,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研究员,浙江金华 321007)
参考文献
[1]秦龙.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M].沈阳:辽海出版社,2007:124-125.
[2]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ⅲ,71,ⅳ.
[3]胡必亮.关系共同体[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7.
[4]吴岩.校企合作制度化突破职教发展瓶颈[N].中国教育报,2010-3-13.
[5]姜大源.职业教育立法的跨界思考—基于德国经验的反思[J].教育发展研究,2009,(19):32-35
[6]罗伯特·G·欧文斯.教育组织行为学[M].窦卫霖,等,译.上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93.
[7]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33.
[8]众泰控股集团董事长吴建中在众泰汽车学院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9]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十二五”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0,(43).
[10]张炼.我国产学院合作教育的政策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0,(5).
(原载《中国高教研究》2011年第8期)
[①]这里的n大于1,1或者n指专业、专业群、二级学院、企业实体等不同的组织形式数量,根据需要灵活地组织。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众泰学院实行一个专业群加一家企业的1+1模式,皇冠学院实行3个二级学院加多家企业的n+n模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