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系级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
发布日期:2011-11-09 08:49

[摘要]文章通过对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必要性的分析,提出了系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框架及其运行与保障措施。

[关键词]高职院校 系级 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作者简介]郑芙蓉(1969-),女,河南洛阳人,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通信技术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学管理。(广东深圳 518029)

[课题项目]本文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研课题《高职教育系部教学全过程质量与控制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 JY-051219)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6)36—0007-02

 

一、构建系级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必要性

(一)系级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存在的问题

1.质量标准不完善。目前各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标准不完善,主要表现在:(1)教育质量标准缺乏;(2)教育质量标准较为零碎不成体系;(3)教育质量标准舍本求末,失之偏颇。

2.质量评价不合理。质量评价不合理主要表现在:评价过程没有注重吸收行业及企业人员的参与,使参与流于形式;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等质量考核方式还未形成完善的体系;还未形成各高职院校间可资比较的质量评价体系。

3.质量监控缺乏有效性。首先,系级质量保障体系偏重于对课堂教学进行质量监控,而对其他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则缺少监控和保障措施。其次,系级质量保障体系对理论教学的监控较重视,而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及职业能力的培养缺乏强有力的保障。

4.缺少简明而健全的“质量记录”信息。由于对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缺乏清楚的认识,系级教学部门往往对收集、保留哪些“质量证凭”(资料)缺乏统筹规划,以致不能形成对质量的有效保障。

(二)建立系级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必要性

1.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迫切要求。近年来,伴随着高职教育的持续、快速发展,高职院校出现了生源质量下降、教学质量下滑、就业难等问题。这对高职教育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有鉴于此,政府主管部门、高职教育工作者十分重视提高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不断强化高职院校的质量保障体系。’

2.是完善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从总体上看,我们可以将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主体分为以政府和社会为代表的宏观主体、以学校为代表的中观主体和以系为代表的微观主体。其中,系处于微观办学主体地位,是办学的最基层单位,其地位最突出、作用最直接、能动性最明显。因此,系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就成为整个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最终落脚点。

二、系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层次与因素分析

(一)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层次

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有研究者认为教育质量监控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学校内部的自我评价和监控系统,它偏重于监控教学过程的质量;二是官方和非官方的专业权威评估机构,其中包括政府认可的,以专业人才为主形成的中介机构,它兼顾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三是民间评估机构,包括大众传播媒体,它以结果评价为主,注重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系级教学主体主要是质量的保障者,作为最基层的质量保障“机构”,承担的主要是质量保障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因此,我们认为系级质量保障体系是完整的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其中的“第四个层次”。它扮演的是“被监控者”的角色,发挥着教学过程中的“质量保障者”的作用。

(二)系级质量保障体系的质量因素分析

所谓质量因素是指影响、决定人才培养质量的要素或环节,是质量控制和保障的对象。对高职教育系级质量保障体系而言,主要质量因素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学习评价、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质量管理规范与“质量记录”信息等。系级质量保障体系就是要通过对这些质量因素的控制与保障,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过程,从而培养出满足社会需要的高质量的人才。

而任何质量因素都可以从质量监控点(标准)、质量监控过程、质量评价三个方面来构建质量保障系统。首先,质量监控点是根据IS0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思想对质量要素的关键环节或过程进行全程监控而设定的控制要点。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思想是“质量形成于生产的全过程,必须使影响产品质量的全部因素在生产的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采用“过程管理”的手段来保证产品质量。因此,不仅要明确某项活动的标准、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而且要设定该项活动过程的质量监控点,并在每个监控点上保留质量记录。其次,质量监控过程是由监控人员对质量保障体系中质量要素进行监管和控制,以期达到质量目标的过程。在系级质量保障体系中,系主任、督导员、专业(教研室)主任、教务管理人员等都属于质量监控人员。最后,质量评价是通过定期的质量评价活动对质量要素进行检查,以确保质量要素监控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对质量要素要建立定期的评价制度,做到事前有预控,事后有评价,评价有结论,确保教学质量得到落实。

三、系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一)系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我们认为系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由保障主体、质量标准、过程监控、质量评价、信息处理等子系统构成,其结构如图所示。

 

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反馈控制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该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结构。该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结构。一方面,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面向所有质量保障主体的公开系统,透明度高;另一方面,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由外而内和由内而外的系统。由外而内是指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等都是综合社会需求和职业岗位要求而确定的。因此,它是向社会开放的。由内而外是指培养的人才的质量、质量保障的结果等最终要接受市场的检验,得到社会认可。同时它又是一个封闭的结构。质量监控的过程是相对独立的,是该系教学管理的内部过程。质量标准、质量要素、过程监控、质量评价、信息处理等是该系部的“内部事务”,一般不为外人了解,不受外部控制。

2.该体系由多个子系统构成。从图中可以看出,它是由保障主体、标准系统、监控系统、评价系统、信息处理系统等多个子系统构成。(1)保障主体是系级质量保障体系中负有质量保障职责的主体,包括校级主体,如教务处、督导室等;系级主体,如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管理人员、教师等;外部主体,如专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社会用人单位等。(2)质量标准指存在于质量保障体系中各个层面的规则、制度、质量规格等。标准是衡量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所有的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都是从标准开始的。因此,每一所高职院校都要制定与自己学术地位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如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的基本标准,既要准确定位,又要具体界定内涵,便于执行;教学质量标准是对教学质量设定的衡量指标,是教师教学、质量要素、质量评价的依据;质量要素是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要内容,对每一项质量要素要设置合理的监控点,并明确具体的标准;质量评价、监控过程等也都要有适当的标准。(3)过程监控是该系自我控制与外部监控所构成的质量保障系统。自我控制是内部监控主体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对质量要素、质量监控点进行的主动分析、评价和控制。该系应成立相关的质量控制机构,定期、不定期地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外部监控是督导部门和教务部门对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进行的考察、监督、评价、指导。(4)质量评价是该系根据质量标准对质量要素达标情况进行的主动分析、评价,从而为质量调控找准方向。系级教学质量评价具有诊断性、专项性、自主性等特点,以定期评价为主,对暴露的突出问题做不定期的及时评价。(5)信息处理由过程信息调控机制和“质量记录”信息系统构成。过程信息调控机制是对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调控的过程和机制。一方面,灵活地反映教学活动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又要不断接受和分析人才市场的需求信息,为调整人才培养质量目标提供基础。“质量记录”信息是对教学过程和质量控制过程中的质量信息进行的记载和整理,是质量证据的“保全过程”和“保全系统”。

(二)系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作与保障

1.建立系级教学质量保障机构。当前,系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自主性、主动性不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确立系在教学质量保障中的自主地位,建立系级教学质量保障机构。系级质量保障机构包括:(1)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标准、评价标准等的学术机构,如学术委员会。(2)实施这些方案、标准的管理指导机构,如系务会等。(3)负责质量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的办事机构,如教务办等。

2.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系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就要将重心转移到质量标准体系的制订与完善上,一要设立适当的质量要素、质量监控点,并完善相应的质量标准;二要制定配套的程序性和制度性规章。

3.建立教学质量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一方面,激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与管理活动中加强人才培养的质量意识;另一方面,激发学生自觉学习的动力。为此,首先,建立系级教学质量目标考核体系,分工负责,并根据目标达成情况奖优罚劣;其次,加强教学法规建设,严肃查处教学事故和违纪行为;再次,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师综合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实行质量问题“一票否决”制;最后,改革现行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学生进行创新性学习、提高学习质量的学生管理办法。

4.建设高素质的教学质量管理队伍。高素质的教学质量管理队伍是质量保障体系实施的关键。对于系级教学管理人员来说,一是提高质量意识;二是提高研制质量标准的能力;三是提高教学质量评价的水平;四是提高实施质量监控的能力;五是提高处理质量信息和对“质量记录”信息整理的能力。

5.形成自觉维护质量的氛围。一是要将系级教学质量标准系统化并编印成册,使师生人人了解质量标准,自觉维护质量标准;二是要形成以提高质量为荣,以损害质量为耻,人人维护和提高质量的氛围;三是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及奖励办法时,都要以是否有利于质量提高为判断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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