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12月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6 16:36

有关高校教务处:

现将2008年12月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修完公共英语课程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非英语专业)。

(二)按照《基本要求》修完公共英语课程的成人高等教育(含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网络学院)在校专科生如自愿参加考试,经认真审查,可允许报考。

(三)大学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学年末英语成绩优秀的大学二年级学生,可允许报考,报考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大学二年级学生在校生总数的30%。二年学制专科生大学二年级学生可以报考。普通本科院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生,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比例。

(四)高职高专和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参加本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普通本科院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生,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条件,由学校自主确定。

(五)对英语类专业学生,本考试不作要求。本考试暂不开考韩语、日语、俄语等小语种科目。

二、考试时间:2008年12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20。

三、报名日期:接到本通知即可开始组织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21日,截止日期以后不再接收新的报名数据库。

四、报名办法:

(一)各生源学校一律使用我处组织开发的网络版《山东省高等教育考试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学校可在11月7日后登陆网站sdtet@sdpec.edu.cn

六、考试教材:参考教育部或省统编教材《新时代大学英语》(石油大学出版社)。考试依据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七、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严格审查报名资格。要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非正常现象发生,切实维护省级教学考试的严肃性。要正确认识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与英语教学的关系,不断深化英语教学改革,强化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