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联勤册使用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8 10:38

各学院(部)、各任课教师:

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经老师和学生反映联勤册起不到真正的检查到课率作用,学生代签现象比较严重。为了使联勤册真正发挥作用,现决定变更联勤册的使用办法,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废除以前联勤册由任课教师课堂上发给学生签名,课后交教务处统计的做法。

2、联勤册由任课教师持有,做为上课时对学生点名用,任课教师在两周内至少点名一次,在一月之内必须对所有任课班级至少点名一次。点名可以采取随机点名或者全部点名等方式进行。

3、联勤册做为平时测验、习题、作业等成绩的记录册。由任课教师负责记录学生的测验、习题、作业等各项成绩,做为期末考试总成绩中平时成绩的依据。

4、任课教师每月末把联勤册交各学院(部),由各学院(部)检查任课教师的出勤情况、学生出勤情况以及任课教师平时进行的测验、习题情况等。教务处将对联勤册进行抽查。

请各学院(部)务必重视联勤册的作用及管理,把联勤册充分利用起来,同时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