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二○○八年度优秀外聘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6 16:36

各学院(部):

二00八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中我校在各个方面都取得较好的成绩,教学质量有了稳步提高,这其中外聘教师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为了提高外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外聘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工作,学校决定举行优秀外聘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外聘教师的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连续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今后还将继续在我校任教的外聘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外聘教师的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及优良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严格遵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停课、补课,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2、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

3、深受学生爱戴,受到同行及教学管理人员的一致好评。本年度学生对其测评A+B所占百分率在90%以上。

4、担任我校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的主干课程的课时数平均每学期在100学时以上,或承担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突出者。

5、对我校青年教师培养起到积极作用。

三、优秀外聘教师的评选程序及奖励

1、各学院(部)按本部门外聘教师总数的15%进行推选,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自行商定,但一定要注意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学生、教学管理人员、其他任课教师的意见,保证推选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并把推选的优秀外聘教师排定名次上报。

2、学校成立优秀外聘教师评选小组对各学院(部)推选的外聘教师进行评选,届时由各学院(部)熟悉外聘教师情况的教学管理人员介绍各学院(部)推荐的优秀外聘教师情况,评选小组根据介绍进行评定,最终确定的优秀外聘教师人选,此比例为全校外聘教师总数的10%。

3、对评选的优秀外聘教师,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并将优秀外聘教师的事迹予以宣传。

请各学院(部)一定要重视此次优秀外聘教师评选活动,做好相关组织评选工作,把学校的政策落到实处。在评选过程中严禁营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各学院(部)把推选出来的优秀外聘教师信息填写《优秀外聘教师信息表》(具体见附件一 ),于12月19日之前报教务处。

在本学期中,通过检查及学生反映发现有个别外聘教师上课不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不好,学生意见比较大。各学院(部)在上报优秀外聘教师同时必须填报《不合格外聘教师信息表》(具体见附件二)上报教务处。

附件:优秀及不合格外聘教师信息表

优秀及不合格外聘教师信息表.xls

 


                                                  教务处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