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
为做好我校本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年度清明、五一、端午节三个假日将集中安排在4月26日(周日)——5月4日(周一)集中放假,共计9天,5月5日(周二)正式上课。
请各院(系)处(室)做好相应的教学安排!
教务处 200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