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9-09-01 15:49

各学院(部)、处(室):

按照正常教学活动安排,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即将展开。为规范教务教学运行过程管理,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对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教学时间安排
根据校历,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从2009年9月7日开始,到2010年1月10日结束,共18周。其中教学周为16周,国庆节放假1周、期末考试1周(具体见校历)。

二、新生入学编班
2009级新生普通高职类和对口高职类实行混合编班,并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分班,以便于开展分级教学。试点本科单独进行编班,高级技工订单式培养统一由高等技术教育学院负责管理,按照不同订单企业要求进行分别进行编班。
为合理利用我校现有的教学资源,规定每个自然班的人数在30—50人之间,各院可根据专业人数以及就高原则及平均分配原则自行安排。例如:一个专业共有90名新生则分为两个自然班,而不是三个,即为就高原则,每班人数为45人,即为平均分配原则(总班数整除专业总人数±1)。

三、 课程开设及要求
(一) 2007级、2008级各专业(方向)仍按照原制订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要按规定的学时及课程设置的逻辑次序开设课程。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学院应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由主管校长审批。
2009级各专业按制订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工作,试点本科执行试点本科教学计划。
(二)公共课的安排
1.公共课分级教学
09级新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分班,对于《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两门课程分综合和基础两个级别实行分级教学。
2.公共课的学时分配
《大学英语》:08、09级高职专业学生周学时为3学时,综合班和基础班同为3学时,共48学时。艺术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的09级新生使用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新视野英语教程》。
《英语(二)》:08、09级试点本科学生使用自考办提供的教材,周学时为6学时。
《高等数学》:基础班教学安排13周,每周3学时,共39学时;综合班教学安排16周,每周3学时,共48学时。
《计算机文化基础》:09级分一、二两个学期开设,即1/2的学生第一学期开设,1/2的学生为第二学期开设。其中理论课程为39学时,实践上机为45学时,共84学时。
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课程09级分一、二两个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周学时为3学时,总学时为45学时;《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周学时为3学时,总学时为48学时;《形势与政策》,周学时为3学时(三周一次),总学时15学时。
《大学体育》:共40个学时,分两个学期开设,每学期20个学时,09级每周2学时。
《应用文写作与普通话测试》:为文科类学生开设,每周3学时,共30学时。

 四、人才培养模式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由高等技术教育学院负责进行。
(二)分方向教学模式,09级新生在大一阶段暂不实行,大二阶段各学院视情况可自行安排实行。
(三)试点本科专业的所属
09级试点本科专业的6个专业(方向),分别属于专科相同专业所在的学院。例如,试点本科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应属于在专科开设有同一专业的信息工程学院。

五、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
(一)实践课(课程综合实训和专业综合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实践课应有详细计划及实施步骤和考核要求。
(二)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安排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好实训、实习、毕业综合实践能力考核等实践性环节。
(三)对已确定的课程实验、上机、专业实践等要切实做好,讲求效果。并且对实训教学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保证实训效果。

六、课程考试与考查
严格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还是考查执行,不得随意把考查课改为考试课,考查课按考查规定执行,不得变相的把考查课变成考试课。
加强试卷管理:命题(整套或部分试题)和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要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否则将按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处理。
各院(部)积极配合做好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职业资格鉴定等各类考试考核工作,积极参加“全国数学建模比赛”及其他各类比赛的报名、组织工作。

七、师资
我校每年都要聘请大量的外聘教师,但从长远考虑,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师资队伍。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培养青年教师的力度,另一方面为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要加强外聘教师教学管理。
(一)校内青年教师
1.除各院(部)教师数量不足,无法开出的课程、急需的专业需要聘请外校教师外,其他情况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优先安排校内青年教师。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教师的外出培训、实践锻炼创造机会,培养一批学历高和教学水平高的,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和课程带头人。
3. 加大措施继续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组织各类教学活动、教研活动、教学观摩,努力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4.坚持新开课、开新课的试讲规定,试讲合格后方能安排授课任务。
(二)外聘教师
1. 外聘教师基本条件
(1)聘用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的教师,原则上应聘用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助教的聘任从严掌握;对确需聘任经考查教学效果好的,由聘任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提出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2)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应加大从行业企业聘请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的力度。
2. 外聘教师酬金
外聘教师的讲课酬金计算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聘任教师时要将规定讲清楚。各学院协助教务处核准教师的职称,严格按职称酬金标准计发讲课酬金。特殊情况聘请的外聘教师酬金,学院应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由主管校长审批。
3. 外聘教师的管理
外聘教师由聘请单位负责管理,聘任前必须填写《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试用期满并合格后签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凡未按要求审批进行使用的教师学校将不核发其课时费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聘请单位要在上课前向外聘教师详细说明学校教学相关规定及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并在教学过程中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向外聘教师反馈教师听课评价意见,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外聘教师若违反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出现教学事故,由聘请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提交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批,视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可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或解聘。

八、教研室
各教学单位如需聘任外聘教研室主任或增设教研室以指导教学活动,需在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报教务处,由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聘任或设立。

九、具体的教学安排日程
1、07、08级
9月6日前将课程表发放至每个教学班及任课教师,7日正式上课。
2、09级新生
①9月6日下午及9月7日上午各学院组织专业介绍;
②9月7日下午及8日全天,新生层次及专业调整(调整的具体原则意见另行通知);
③9月9日各学院按调整后的专业对新生进行分班。
3、教材发放时间由图书馆根据到书情况另行通知。

望各教学单位抓紧落实上述意见,安排新、老生按规定时间上好课,保证教学秩序有一个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