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青年教师的讲课水平,我校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决赛将于12月3日举行,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规则
1、参赛青年教师应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对待比赛,遵守比赛的有关规定,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不按时到达者取消比赛资格。
2、讲课比赛决赛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范围为80-100分。讲课时间为30分钟,正负时间为3分钟,超出规定范围予以扣分,每提前或拖后1分钟扣0.1分。
3、参赛人员不得旁听别人的讲课(讲课结束者除外)。参赛教师必须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参赛教师讲完后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给出得分,由工作小组当场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比赛者得分,并当场公布,结合复赛成绩,根据复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决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核算总成绩。
4、比赛确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各位评委应本着对学校、参赛教师负责的态度,按评分标准认真评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抬高、不压低,不打印象分、感情分。
二、比赛有关议程安排
1、2009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参赛教师到教务处抽签决定讲课顺序;
2、参赛教师准备本学期授课课程三个章节内容,评委抽取其中一个章节作为讲课内容,并由教务处于11月30日上午一并将讲课内容通知参赛者。
3、参赛者根据确定的讲课内容编写教案,比赛时交评委每人一份(评委共15人);
4、讲课比赛时间为2009年12月3日上午8:20—11:30、下午1:30—4:30;
5、讲课地点选择A10阶梯,参赛者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可采用ppt多媒体教学方式,形式可灵活多样,要充分展示教学基本功。如需学生配合,由参赛者自行确定学生人选,但不得超过20人;
6、参赛者讲课时间为30分钟;
7、教务处安排工作小组,负责比赛中的具体工作;
8、请校内无课的教师参加,旁听讲课比赛;参加比赛的教师应认真准备教学内容,讲课完毕后应旁听比赛;同时欢迎学校各部门领导、广大教职员工莅临比赛现场,对比赛提出指导意见。
附件一:
/upimg/soft/20091130/讲课比赛评分标准.xls |
/upimg/soft/20091130/评委及参赛人员信息.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