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自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我校选聘任课教师应按照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常用外聘优秀教师→新聘外聘教师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即校内教师有执教能力能够教授的课程必须优先安排本校教师任教,各教学单位应严格遵守。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我校需拟聘校内兼课教师的课程已公布,望有授课能力的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到课程开设单位报名,咨询所用教材版本及具体要求,并准备好试讲内容,各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报名者的报名要求,凡报名的教师均可获得试讲机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各教学单位将报名人员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试讲时间由教务处协同各学院统一安排,试讲时将由人力资源部、教务处、各院(部)的有关人员参加,试讲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未有教务处和人力资源部参与的试讲活动将视为无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