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4 14:13

各学院:

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是毕业生学历注册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我校毕业生学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统一安排,我校2010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月7日

地点:图书馆

二、采集前准备工作

各学院安排一名专人负责本学院201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并于12月25日下午2:00至教务处D113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门布置此项工作,届时教务处将下发《各学院2010届毕业生名单》(电子版)。请各院按照名单通知学生按时到校采集。

三、图像信息采集要求

1、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辅导员统一带领至餐厅一楼北门外提前等候,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名单顺序进行排队,请各班辅导员一定要维持好本班图像信息采集秩序。

2、因拍摄地点在图书馆,考虑楼层承重压力,为防止发生事故,我处将在一楼北门入口处设专人与各学院负责协调,各班级应在得到协调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拍摄地点,如不听劝阻者,取消其信息采集资格。

3、鉴于往年毕业生离校时间不一致,费用收取零散等现象,此次图像采集现场将2010届毕业生毕业证费用及图像信息采集费用一并收取上交教育厅,收费标准:每人收取35元,其中毕业证费用20元/人,图像信息采集费用15元/人(新华社代收),请毕业生携带好相关费用及身份证准时到校参加采集。

4、图像信息采集完毕后请毕业生及时退出采集区域,保证他人正常采集。

5、本届毕业生中有个别学生因入学报道时间较晚,造成学籍注册时学号和该生目前所用学号不一致现象,可不用理会。
请各学院要特别注意做好以下几类学生的通知工作:

1、05级、06级休学后复学至07级的学生;

2、05级、06级留级到07级的学生;

3、05、06预科学籍目前在07级就读的学生。

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安排将在会议时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