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30 09:54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根据《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山圣财院[2009]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外聘教师聘任流程如下:

1、教务处于学期末倒数第五、六周组织新开课、开新课校内教师试讲;

2、各院(部)根据校内教师试讲的情况提交聘请外聘教师(下学期外聘的所有教师)的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本着优先聘用有资格上课的校内教师,优先聘任名师、名教授、专家学者、“双师型”教师、生产实践和实验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原则;

3、教务处审核各院(部)提交的计划;

4、各院(部)于学期末倒数第三周组织拟聘任教师(下学期外聘的所有教师)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用资格审查表》报教务处审查;

5、各院(部)于学期末倒数第三周组织新开课、开新课外聘教师试讲,新聘教师试讲时由教师本人持有关证件送教务处审查并备案;

6、各院(部)于学期末最后一周将下学期任课教师(外聘、校内)基本信息及工作量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7、教务处于开学后一周内将新聘教师的基本信息报送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在正常开课后四周内对新聘请的教师进行教学效果考察;

8、已在我校授课、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学校在开学后一周内与其签订《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考察合格的新聘教师,学校于开学后第五周与其签订《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请各院(部)严格遵守外聘教师聘任的有关规定,违规聘请的教师,学校将不予承认,后果由聘请单位承担。

说明:

1、本学期校内教师的试讲已经结束,请各院(部)从第2步开始执行,下学期末聘请外聘教师时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流程执行。

2、请教学秘书到教学科领取《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用资格审查表》。

3、请教学秘书到校网站“教学管理—常用下载”中下载“教师基本信息电子版模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