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年省级教学团队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3 09:47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0年教学团队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0]2号)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教学团队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设计、开发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基础性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将学校教学管理覆盖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评审推荐方法

本次省级教学团队的评审工作将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教学单位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组织校领导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进行集中论证和评审推荐,最后将推荐优胜者参加省级教学团队的评选。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部)务必于2010年3月5日17:00前将《2010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表(高职)》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推荐表可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本次教学团队的申报工作,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