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自编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0-04-02 08:44

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当前高职教育特点中教材需求多样化、个性化以及部分教材针对性不强的实际情况,学校鼓励有能力的教师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自行编写部分教材,以利于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促进课程改革、加快课程和专业建设,反映学校的教学特色,特制订本办法。

一、自编教材编写范围
1.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国内外无合适的正式出版教材;
2.针对高职教学且具有特色的实践、实训教材。
3. 由于正式出版教材的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而需编写的补充教材(讲义)。

二、自编教材编写原则
1.贯彻职业性原则。一定要以职业能力、岗位能力培养为出发点着手教材的编写,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发课程、编写教材。
2.先进性原则。一是要最大限度地吸收专业领域的先进理念,将先进教法、先进模式吸收到教材中来。二是在编排形式上力求先进,能够反映我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3.针对性原则。一是要针对我们的培养目标,就是为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二是要针对我们的学生实际,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掌握。
4.实用性原则。教材内容的编写要贯彻高职教育的特色,理论以够用为度,注重实践能力的原则。

三、自编教材编写申报条件
1.主编教师应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一般应有三年以上教龄;
2.主编教师必须担任本课程两轮以上主讲工作;?
3.自编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由主编负责全书的编写方案和定稿工作,主编有权确定参编人员,参编人员不宜过多。

四、自编教材立项申报程序
1.编著者填写或打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自编教材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从教务处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附教材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
2.由院(部)教研室组织报院(部)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初评意见(留一份存档),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后交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正式开始编写工作。
4.各院(部)对列入计划的教材编写任务,要予以高度重视,督促编者做好教材编写工作,在工作和实验条件等方面为编者提供方便,确保编写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5.自编教材完稿后,由所在院(部)组织人员按自编教材的编写要求对书稿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主编应按审稿部门的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
6.编写完毕并已按照审稿部门意见修改后的自编教材,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统一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自编教材方能付印和使用。

五、自编教材的印刷
1.主编人应持结题验收通过证明及书稿到教务处填写“教材印刷通知单”,并将书稿交教务处。
2.教材印装完毕,主编人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应认真检查教材的质量和数量,主编人和教务处双方共同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并以此作为入帐凭证。
3.印刷数量
自编教材印刷数量为2-3届学生用量,特殊情况者可以适当延长。

六、自编教材的使用
1.自编教材入库后,同一门课程的各主讲教师必须使用该教材,该教材使用完后,方可修订、重新编写或订购其他版本教材。
2.未经申报和审批,由教师自行编印的教材,不得向学生发售。擅自发售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处理,若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由编者负全部责任。
3.主讲教师不得擅自停用经审批使用的教材。
4.由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经图书发行部门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可视为我校自编教材,但类似教材的启用仍需按上述有关条款按程序审批后方能启用。若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被列入教材征订目录,在教材征订时将优先考虑。

七、自编教材正式出版程序:
(1)申报者(主编)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自编教材正式出版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拟正式出版的教材稿件(样稿和磁盘)提交申报者所在院(部)。
(2)院(部)组织具有丰富专业技术知识和教学经验的同行教师或专家小组,对申报的教材稿件进行初审,提出明确意见,在此基础上,院(部)提出推荐意见,连同原始材料送交教务处。
(3)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经教务处汇总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表决产生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
(4)经批准正式出版的教材,由教务处与相关院(部)及相应人员协调有关出版事宜,并签署教材出版使用协议。

附件1: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自编教材申请表
附件2: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自编教材正式出版申报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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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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