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0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6 10:44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全校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促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启动2010年度校级科研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立项的原则、范围和重点

1、立项原则:鼓励创新、注重实践、服务社会、服务学校发展。

2、本年度鼓励根据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自己本职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方面的研究。

二、申报与评审

1、研究立项工作今年分两次进行,分别为4月上旬及5月上旬,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科研科负责。

2、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的在职教师、管理人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一年以上的教学或管理经验;
(2)不得同时申请或主持两项校级项目,参加的校级研究项目不超过两项。

3、研究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为:
(1)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初审,确定推荐立项项目报校长办公会;
(3)校长办公会会对推荐项目复审,确定年度校级立项项目;
(4)学校发文公布年度校级立项项目。

4、凡未及时申报立项而又具有紧迫性的课题,经两名专家推荐,主管校长审批,校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可追加为校级立项项目。

三、经费资助与管理

1、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经费由学校教学基金拨付,其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2、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批准的经费额度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合同书》,"合同书"经项目负责人、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资助经费不得转让。

3、本年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个月,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资助经费划拨方式为滚动式两次拨付,先由教学基金划拨总额的一半作为启动经费,再根据项目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划拨余额。所拨付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和有关规定支配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4、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为调研差旅费、资料费、购买项目研究必需的软件与硬件设备、课件制作费、业务费、发表论文(论著)费用、评审费、验收(鉴定)费以及申报有关奖励的相关费用。

四、中期检查

1、凡被批准为校级科研的项目,均应按时主动接受由教务处组织的中期检查。

2、中期检查包括:
(1)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2)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
(3)中期检查小组审查并给出反馈意见,作为划拨资助经费余额的依据,确有进展且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将得到学校的继续支持。

3、进展缓慢甚至没有进展的项目以及逾期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减少或中止经费支持,乃至追回已拨经费。

五、结题验收

1、凡被批准为校级科研立项的项目,均应接受由教务处组织的结题验收。

2、项目结题验收包括:
(1)确定结题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在项目原计划截止时间后的一周内进行;需推迟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延迟验收的申请报告,经项目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2)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提交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应包含为学校发展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可行性方案、相关规章制度等。

3、教务处批复并组织召开结题验收会。

4、逾期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取消其申报新项目的资格,其他相应责任一律由其承担。

六、其它事项

1、本年度立项鼓励学校教职员工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院校教师合作完成。

2、项目负责人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调离教学岗位,或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教务处有权终止其承担的科研项目。
 

3、通过鉴定的项目,对其中优秀者,推荐参加学校和上级有关奖励的评选;对优秀学术论文,学校将联系出版论文集或某杂志增刊。

4、4月份申报工作于4月6日截止。

附件:(教务处主页"常用下载"栏下载)
1.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2.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合同书
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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