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负责人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3 10:52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山圣财院[2010]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课程负责人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程负责人条件

1、热心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敬业精神;

2、担任本门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两年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3、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相关企事业人员可放低标准。

二、有关事宜

请课程归口院(部)精心挑选首批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的主要课程,按照《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填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课程负责人申请表》及《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情况汇总表》,于2010年5月5日17:00前将本院课程负责人申请表及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zhangyuxin1128@163.com

具体格式可在学校网站主页“教务管理”-“通知公告”中下载。

课程负责人申请表

/upimg/soft/20100423/20-100423105T6.doc

 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情况汇总表

/upimg/soft/20100423/20-100423105P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