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全面、深入了解本学期自开学以来的教学质量与状态、学生学习风气等情况,不断加强教学各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定于第11周(2010年5月11日—5月15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就本次检查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1、全面了解日常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教师授课及学生学习情况,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了解我校的教学现状,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加以认真总结与概括。
3、总结、推广教学中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成功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创建优良教风与学风。
4、促使各教学单位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实现科学、规范管理,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二、组织领导
教务处负责组织工作和检查结果的汇总与分析并负责监督和抽查。各学院(部)要成立教学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检查小组,负责检查任务的具体落实和执行。
三、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是以院(部)为主体,充分发挥院(部)在教学管理方面的主动性,以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四、教学检查的内容及要求
1、教师教学情况
要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通过听课、抽查等形式,掌握本院(部)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状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规范教学方面:重点检查授课老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实施教学工作,教案是否齐备、规范。对于新聘用的教师,要提前对其进行高职学生特点的培训,使其了解熟悉高职教育规律,提高教学水平。
(2)召开学生座谈会: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的意见。
(3)召开教师座谈会: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对学生学习现状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对于优秀的本校教师,应保持其队伍的稳定,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新老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在校内树立我们的优秀课程和优秀教师。
2、学生课堂纪律检查
课堂是学生最为重要的学习场所,本次教学检查着重整顿课堂纪律。
(1)通过任课教师填写《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评教评学意见表》,来帮助院(部)管理人员更好的了解学生的到课率、学习态度、班风学风、预习复习、课堂精神状态、课堂提问等情况。以此采取相应措施来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及积极性。
(2)各学院(部)检查小组要重点检查学生到课率情况及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情况,并找出问题加以解决。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教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学识、高尚的道德情操,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形成良好校风、学风的关键。本次检查通过学生填写《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对教师的评价,来了解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课堂情况,通过学生的评价来进一步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严格要求和规范管理。
4、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通过检查“公开课”、“观摩课”等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各位教师对于此类活动的听课情况,以检验本学期所开展的教学活动是否真正起到帮助、督促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使课堂教学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的目的以及是否形成教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氛围。
5、本次期中检查考务工作方面,将继续本着从严检查的原则进行考务专项检查, 从考风考纪教育、考试组织、命题、监考、阅卷、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使我校考试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此次检查主要分为试题命题质量和审核、试卷评阅、成绩登记、试卷装订存档、试题库建设工作五大项。首先由各学院检查小组组织自查,然后由教务处指派人员在各院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在期中教学检查完毕后予以公布,检查成绩由教务处存档。
课程建设及专业建设自评材料各院自查。
五、各院应上报的材料
1、《任课教师评教评学意见表》于5月15日前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汇总及反馈。
2、教师测评结果。要求以《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的评价指标为依据,以参加测评人数为基数,计算每位任课教师得分,5月15日前报教务处。
3、《考务工作检查评分表》于5月15日前报教务处。
4、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于5月15日前报教务处。
5、各学院(部)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内容涵盖教师座谈会总结和学生座谈会总结,于5月21日交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1、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教学单位根据此通知的精神,做出具体检查安排,发挥创新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了解和反映我校真实教学工作状况。
2、总结特色,树立典型。学院及各教学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总结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注意发现教学过程中好的做法及典型事例,并加以推广。
3、座谈讨论,突出重点。各单位汇报总结材料要真实可信,有分析,有结论。重点突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4、教师测评要保证公平,统计结果要真实可靠,测评未公布之前严禁非教学管理人员查看。
附:《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
《任课教师评教评学意见表》
《考务工作检查评分表》
说明:
1、《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任课教师评教评学意见表》《考务工作检查评分表》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处领取。
2、对于测评结果差(不及格)的教师各学院应拿出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向校领导汇报,根据情况做出是否予以解聘的决定。
3、各院将原始资料保存好(包括座谈会资料)。
以上附件请在学校网站“教学管理”栏目下“通知公告”中下载。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
/upimg/soft/20100514/20-100514153245.doc |
任课教师评教评学意见表
/upimg/soft/20100508/20-10050Q55423.doc |
/upimg/soft/20100508/20-10050Q55516.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