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8 09:33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本学期所有课程要求于2010年6月19日前停课,各学院请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结课及复习时间。全校期末考试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至25日。如有提前结课考试情况请将考试安排报于教务处考务科,考查课考试应于停课前随堂进行。

二、考试管理

1、试卷管理  

 请各学院根据2009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做好试卷的命题、审核、送印、领卷、分发、保管等环节,教学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试卷的安全工作。教师在命题时一定要注意保密,严禁把试题存放在公用计算机上;绝对不允许试卷在邮箱和网上互传;各单位的试题要用专门磁盘和专人保管;期末辅导时,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把考试内容泄露给学生。考试结束后,所有试卷都应妥善保管,评分结束后按要求及时进行装订、保管,严防丢失。若发现学生试卷无故丢失或涂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

请各学院将期末考试时间、班级、考试科目、人数于6月12日前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审核表》、《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试题交接单》于6月19日之前上交教务处考务科。提前考试请提前上报。

3、考试教育

请各学院严明考纪,狠抓考风建设,应在考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考试动员,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宣讲《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院监考教师守则》、《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营造气氛,严肃考风,分工到人,明确责任。要规范考试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发生。期末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必须在考试前凭证明材料办理缓考申请,各学院院长签字后到教务处审批。未办理缓考申请者按无故旷考论,下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该课程补考。

4、考试监考、巡考

监考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完成监考工作。监考教师要按考试安排准时参加监考,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监考教师守则》的相关规定,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认真监考,规范装订,查缺补漏。考试期间,请各学院领导及教师,对考试的组织、监考等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了解考试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5、试卷批阅

本次考试仍实行集中阅卷、流水作业形式,集中阅卷时间为2010年7月3日至4日两天。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院教师进行统一阅卷。阅卷结束后请及时、准确将成绩输入成绩管理系统。

请各学院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及时落实各项工作。深入到各项教学工作中去,认真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期末教学工作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的考试管理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