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2-14 16:17
各院(部):
以下为转发教育厅2010年度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全文,我校将统一组织申报。申报者请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安排好材料整理完善工作,于12月25日(注:电子版材料23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至教务处。因出版时限等原因无法申报的,也请认真阅读本通知,为下次参评做好充分准备。
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 申报参评教材应是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3.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可附电子光盘),不包括学术专著。
4. 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一届以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5. 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二)由多本教材组成的套书,如有多名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且不属于同一所学校,只能由其中一本教材的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所在学校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已获得教育部或其他部委级奖励的教材(不包括被列入“十一五”规划的教材)本次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二、申报程序和数量
(一)教材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各高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进行初评后,严格按照规定数量申报。
(二)各高等学校申报数量为本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总数的20%,“211工程”院校和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在此基础上增加3%,申报数量不足1本的可按1本申报。
(三)2004年以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以教材形式立项通过验收并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占以上各申报比例。
三、申报材料
每本(套)参评教材应包含如下材料:
(一)《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4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学校(或出版社)聘请的不少于2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1位为非本单位专家)署名填写的推荐意见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三)样书4本(套)。
以上三项申报材料应分4套分别装入4个档案袋中,并将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所有申报材料不再返还学校,请做好留存。
四、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至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联系人:翟兴波(电话:0533-2782307或13964492173)、葛文庆(电话:0533-2780026或13706439639),逾期不予受理。
(二)《山东省高等学校2007至2008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附件2)和《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请于12月25日前发至邮箱zxb04@sdut.edu.cn。
(三)《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12月31日前发至邮箱zxb04@sdut.edu.cn。
教材评审工作高校所需
信息可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五、鼓励政策
(一)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分别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奖项。对获奖的优秀教材,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告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经省教育厅发文公告的优秀教材,即为“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重印时,在其封面上可标注“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字样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统一标识。鼓励各高等学校优先选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三)省教育厅将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编著者给予一定支持,各高等学校、出版社也应分别给予该项目的编著者及责任编辑相应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审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二)各高等学校2007至2008年新版、修订版教材情况和获奖教材相关信息将通过教育厅网站>
附件: 1.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
2.山东省高等学校2007至2008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
3.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项目汇总表
4.201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5.高职专业类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