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27 14:38
山圣财院教函〔2013〕14号
各院系、处室:
根据《济南市教育科研2013年度先进个人评选通知》,决定组织2013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我校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需为学校在职员工,一直工作在教育教学和研究第一线,教育科研能力较强,业绩比较突出的教师、管理者。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教学和科研成绩在学校得到认可。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或较强的教育科研管理能力。
3.有较强的科研实际操作能力,经常组织和参与科研实践活动。承担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且课题已通过鉴定验收;或本年度内有教育研究成果(实验报告、调查报告、论文、专著、经验总结等)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省市教育学会、省市教科所举办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案例评比中获奖(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4.积极为各级领导和教师提供信息服务,主动宣传教育科研;热心参加学校教育刊物的编印;主动为学校教育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申报评审
1.申报:
凡符合条件者,填写《2013年度济南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个人成果材料复印件、科研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装订),然后由学校对推荐人员进行考核,组织初评,并填写综合评定意见,报送市教科所。
2.评审:
市教科所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审定。
自2012年度开始,济南市教育科研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实行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材料进行审核评判,实行无记名投票,当选者需获三分之二以上票数。
3.奖励:
由市教科所颁发“济南市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市教科所将不定期组织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经验交流、考察培训和服务学校活动。
四、时间要求
请于2013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87596671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