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9 14:00

 

山圣财院教函〔2014〕2号
 
各院系、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关于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4〕1号)的要求,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4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一)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
(二)我校申报限额为4项,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附件1)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附件2)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四)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3)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4),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dshenghan_jw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根据申报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会认真组织校内项目申报和评审,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送项目。
联系人:张薇;电话:87596671
 
                                                                          教务处

                                                             20141月9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