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6 08:27

 山圣财院教函〔20145

各学院、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14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含成人高等教育领域)中完成的成果。在省评基础上推荐报送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评审条件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产生较大影响。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
(三)成果形式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请每个学院、处室择优推荐1项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召开教学委员会,择优推荐2项成果报送省教育厅。
(二)推荐要求
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每项教学成果单位署名一般不超过3个,个人署名一般不超过5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不符合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附件不齐全的;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已经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
四、评审原则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着重考察成果的导向性、适用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同行的认可度。在同等水平情况下,优先奖励中青年教师,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理实一体化教学和实践实训教学教师所取得的成果,优先奖励中高职衔接、分段贯通培养教学成果。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应真实、规范、精炼、简洁、重点突出,A4纸型,竖装,左边装订,软皮平装,一般应装订为2册(各一式4份)。
第1册材料的顺序依次是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双面打印,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为4号宋体字、1.5倍行距),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鉴定、评比或验收等),封面即为《2014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的封面。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4本或4套)。
第2册是佐证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影印件、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等,封面即为佐证材料目录,标题为“xx教学成果佐证材料(方正小标宋2号字)”、目录为4号宋体字、1.5倍行距。在佐证材料中,除推荐成果为教材外,一律不提供教材、专著。
(二)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2014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进行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并填写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否则省教育厅不予受理。
(三)请各部门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报送时间截止2014年1月23日下午4: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建立 电话:87596609
教 务 处

2014年1月 15

 

附件1:2014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2014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附件3:2014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